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对高校毕业生就业改革的迫切要求,我院于1997年成立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该中心是学校毕业生就业的主管部门,是为毕业生求职和用人单位招聘提供专门指导和服务的机构。设有就业办公室、毕业生咨询室、就业洽谈室、档案室和就业指导教研室,常年为毕业生及用人单位提供全方位的就业服务。
该部门的主要职能为:根据国家的就业方针、政策以及学院的有关要求,制定毕业生就业工作的实施办法;负责毕业生的资格审查工作,发布毕业生求职信息;收集并及时发布用人单位需求信息;建设就业网络平台,负责就业工作信息化建设;接待用人单位,组织校园宣讲、报告与招聘活动;建立就业实习基地,实现人才培养与就业的零距离对接;开展就业咨询与指导,帮助毕业生充分认识自我,进行规划职业生涯,树立正确的择业观;开展毕业生跟踪调查,反馈有效信息;办理就业协议书的签约手续,负责毕业生的派遣等事宜。
通过二十多年的建设,就业指导中心目前已经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校内毕业生就业市场和就业服务体系,社会上建立较为完善的就业网络,实现了教育、指导、服务和管理四位一体的良好运行机制。由于毕业生就业率高、就业质量好,我院连续十五年被省教育厅行政主管部门评为江西省普通院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单位和就业工作评估优秀单位。
作为学院连接社会的重要窗口和桥梁,优良的环境、完善的设施、专业化的队伍为满足用人单位宣传和招聘服务的需求提供了坚实的保证,为促进校企全方位、多层次的合作建立了平台。
就业工作职责:
一、根据国家的就业方针政策,以及学校的有关规定,提出本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实施办法。
二、统计上报毕业生基本情况,编制毕业生就业指导计划;收集和发布毕业生就业信息,做好就业政策、信息的宣传、咨询和指导工作。
三、开展与毕业生就业有关的调查研究工作,收集用人单位对毕业生质量的综合反映情况。
四、学校毕业生图像信息采集、毕业证书制作、颁发及毕业生档案管理工作。
五、学校就业网络的建立及日常管理工作。
六、接受就业指导,职业规划,教育培训,规划学生就业指导课程。
七、毕业生生源、就业计划的管理及数据上报。
八、毕业生资格审查工作,做好毕业生基本情况调查、摸底与统计,及时向有关单位报送毕业生资源情况。
九、毕业生《推荐表》、《就业协议书》等材料的审核、签发和管理。
十、组织毕业生参加各类供需对接活动及举办校园招聘会;做好毕业生推荐工作。
十一、建立用人单位资料库。
十二、毕业生质量跟踪调查。
十三、接待毕业生就业信访,处理遗留问题。
十四、组织评选全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并进行表彰。
十五、组织职业生涯规划与大学生就业指导教研室等工作。
十六、配合赣州市人社单位做好高校困难毕业生一次性求职补贴申请等工作。
十七、完成学校交办的其他有关工作。
联系方式:
地址:黄金校区行政楼一楼110、116室
电话:0797-8326576,8326546
传真:0797-8326576
邮箱:jxyyzjc@126.com
邮编:341000
工作宗旨:
1、强化服务,提高就业率,提高就业质量;
2、学生为本、全方位服务,保障学生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