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维护毕业生就业权益,进一步规范我校毕业生就业管理工作,现将教育部就业工作“四不准”要求通告如下:
“四不准”即不准以各种方式强迫毕业生签订就业协议和劳动合同;不准将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发放与毕业生签约挂钩;不准以户档托管为由劝说毕业生签订虚假就业协议;不准将毕业生顶岗实习、见习证明材料作为就业证明材料。
欢迎广大毕业生和社会各界监督,如发现有违反“四不准”工作要求的情况,可向学校相关部门反映,方式公布如下:
校级渠道:
举报电话:0797-8326576(就创中心)
举报邮箱:jxyyjyts@163.com(就创中心)
省级渠道:
电话:0791-86765295、0791-86765297
邮箱:jxjygz@163.com
江西应用技术职业学院
大学生就业创业指导与服务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