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学生宿舍管理,根据学工委2010年工作计划及《关于开展三月“安全、文明、法制”活动月活动的通知》文件要求,学院决定把加强学生宿舍管理工作作为活动的主要内容。现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本要求:
(一)遵守作息时间
1.遵守学院的作息制度,上课及自习时间不得滞留宿舍;
2.不晚归,晚归同学必须凭学生证登记;严禁夜不归宿;
3.晚上10:30以后无特殊情况不得离开宿舍区,有特殊情况须征得辅导员(班主任)书面同意;
(二)加强安全防范
1. 严禁学生私藏管制刀具、铁棍等器械。各班要进行收缴,并交到保卫处。在规定时间内不主动交出,一经查实将给予留校察看及以上处分。
2.严禁学生在宿舍阳台、窗户等危险地方攀爬跳跃,一经发现给予严重警告以上处分;
3.严禁学生在宿舍吸烟、点蜡烛和使用大功率电器,严禁焚烧各种物品;
4.学生要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财物,人走锁门;超过30元的现金应存入银行。
(三)养成文明的宿舍生活习惯
1.不随意乱丢果皮纸屑,严禁从窗户向外扔物品、倒水,严禁随地大小便;
2.自觉爱护公物。严禁学生故意破坏桌椅、门窗、消防器材、太阳能设施、直饮水设施等公共财物,违者将照价赔偿,故意损坏者加收等额罚款,情节严重者给予通报批评或纪律处分;
3.不在宿舍及楼道间大声喧哗、打球等;
4.晚上熄灯后保持宿舍安静,严禁熄灯后在宿舍打牌、观看录像、燃放烟花爆竹等影响他人的行为;
5.文明上网,合理利用网络,严禁通宵上网;
(四)保持宿舍卫生
1.宿舍门前走道及宿舍内地板、墙壁、天花板、门窗干净卫生,无卫生死角;
2.宿舍内的物品归置整齐,摆放有序;
3.宿舍阳台、卫生间及时冲洗,无污水、杂物、尿迹;经常开窗通风,保持空气清新;
4.宿舍文化温馨高雅,不随意张贴,不私拉乱接;
5.宿舍有值班安排并能认真执行。
二、具体要求和措施
1.各系(部)要高度重视,加强宣传,各班张贴通知,确保每位学生知晓本次活动的目标和措施;
2.辅导员(班主任)要经常深入学生宿舍检查,按照要求逐项检查比对,发现问题及时解决。辅导员(班主任)查夜结束时间不得早于22:30;
3.充分发挥学生干部、入党积极分子、三好学生、各类奖助学金获得者等先进同学的模范作用。各系(部)在3月14日前在这些同学中挑选宿舍安全文明卫生责任人,签订责任状,带领并监督宿舍同学做好自我管理和自我服务;
4.学院相关部门要对宿舍的公共区域及时清扫,后勤部门对于学生报修的项目要及时完成;
5.学院、系(部)督察组,宿管办、学生会等要经常组织人力对宿舍情况进行检查。
三、考核及奖罚措施
(一)考核办法
1.根据《宿舍安全文明卫生检查评分表》(见附件),经常对宿舍进行抽查;
2.活动月结束后对宿舍进行全面的检查评比;
(二)奖罚措施
1.在安全文明法制活动结束后,对表现优秀的系(部)、班级和宿舍进行表彰,对整治效果差的系(部)进行批评,并把此项工作效果记入系(部)二级管理考核;
2.在整治工作中涌现的先进个人,学院将集中进行表彰;
3.在活动中不作为、表现差的个人要提出批评,违反纪律的将从重处罚;
4.在活动中宿舍文明卫生仍然较差的宿舍成员,原则上暂缓考虑评优评先、各种奖助学金评定和推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