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本学期新生报到情况,招就处已截止更换新生专业。经讨论研究,学工处自2010年9月6日至9月14日开始受理新生申请转专业申请,按以下规定执行。
一、学生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申请转专业;
1、因患有某种疾病或生理缺陷(不含隐瞒既往病史入学者),经县级以上医院检查证明确属不宜在原专业学习,但可在拟转入专业学习者;
2、在拟转入专业领域有特殊爱好,并有省级或市级材料证明已取得相应成绩者;
3、从就业角度出发,进校后能提供用人单位证明,可申请转入与其工种有关的专业;
4、学院根据需要调整专业,或专业不能单独编班。
二、跨大类更换专业的,不予转专业;
三、新生到校报到时,应按入学通知书上专业报到注册,符合转专业条件的学生,提出申请后,各系(部)预审申请转专业人数一般不得超过该专业人数的5 %,学院批准转专业人数一般不超过该年新生总数的8%。
四、为保障正常教学生活的开展,所有新生必须于9月14日前登陆学工处网站,打印转专业申请表,按照表格要求办理申请、批复手续,逾期不再受理转专业申请。
学生工作处
二〇一〇年九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