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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工作处部门职责
2016-04-20 20:32   本站原创

1、根据学院学生工作委员会的工作要求,负责制定院学生工作计划,并具体组织落实。

2、负责具体组织实施院学生半封闭式管理的各项工作。

3、负责院学生的入学教育和学生的日常教育管理工作,重视和加强学风建设。

4、调查并协助院综合治理办公室处理学生中的突发事件,及时做好学生的思想工作和教育转化工作,维护学生基本权益。

5、负责全院在校生学籍档案的转接及管理工作。

6、根据国家教育部《普通高等学生管理规定》等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制定《学生手册》等与学生密切相关的规章制度。

7、协助相关部门办理学生转学、转专业、转班级、休学、复学、退学等学籍异动手续。

8、负责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中职免学费、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学生奖学金、先进班集体的评定工作。

9、建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助学体系,负责全院经济困难学生的建档、资助、困难补助、减免学杂费的审定和发放,组织和实施国家生源地助学贷款、勤工俭学等,开展贫困学生的资助工作。

10、负责受理大学生医保、学生平安保险、校方责任险及保险赔付工作。

11、开展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咨询工作,对心理委员进行培训,通过专题讲座、指导咨询、危机干预等,开展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

12、协助党组织做好学生发展党员的工作。

13、负责对班主任、辅导员进行检查、督促和管理考核工作,加强班主任、辅导员队伍的业务培训与建设。

14、进行学生思想状况调研,及时掌握学生思想动态,对全校学生的思想政治工作进行安排和组织实施,同时向院党委、行政反映学生的思想状态及学生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提出解决问题的办法和建议。

15、制定学生宿舍的管理制度,负责学生宿舍内学生日常行为管理及宿舍文化建设。

16、参与学生床上用品的代销,负责质量监督。

17、组织办公室人员开展有关学生教育和管理工作的科学研究,实时宣传报道学院的学生工作,不断提高学生工作水平。

18、加强与其它学院学生工作的配合与服务工作。

19、完成上级和院领导交办的其它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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