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学生工作的归口管理,促进班级考核评比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加强我院校风建设,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分M=学习成绩得分A+奖惩分B+附加分C
二、考核项目
A:学习成绩;
B:1.班风建设;2.出勤;3.卫生;4.竞赛;5.遵规守纪;
C:附加分。
三、评分标准
(一)学习成绩得分A
1.学习成绩以每学期末由教务处提供的成绩单为依据(成绩包括该学期所有科目);
2.计算方法:
学习成绩得分A=全班平均绩点。
(二)奖惩分B
1.班风建设
(1)进取精神强,如积极参加党课学习或主动递交入党申请书加分:
10人次以下:1分
10~19人次:2分
20人次以上:3分
(2)集体学雷锋做好事或积极参加青年志愿者活动加分:
3~5人次:1分
6~9人次:2分
10人次以上:3分
(3)班级社会实践活动获奖、受表彰加分:
省级:8分 市级:6分 院级:4分
(4)班级荣誉感、集体感、凝聚力强加1~2分;
(5)班集体积极向上、班风正、学风好,受到值周领导公开表扬或任课教师的普遍好评加1~2分;
2.出勤
(1)坚持考勤工作,且能及时如实反映情况加10分;
(2)上课无故迟到、早退每人次扣0.1分;旷课每人次扣0.5分;
(3)不参加公益劳动或院、系组织的集体活动每人次扣1分。
3.卫生
(1)班级教室及包干区卫生达标或清洁加2分/次,受系级表扬加1分/次,受院级表扬加2分/次,不达标或不清洁扣2分/次;
(2)宿舍卫生评为“五星级”每个次加1分,宿舍卫生评为“不列级”每个次扣2分。
4.竞赛
(1)各级各类比赛获奖(每次)个人或团体代表班级参加加分:
省级:9~4分;市级:7~2分;院级:5~0.5分。
(2)体育比赛破记录者加分:
省级:3分;市级:2分;院级:1分。
5.遵规守纪
(1)凡违反校纪校规受到下列违记处理的?穴每人次?雪分别扣分如下:
通报批评扣0.5分;警告扣1分;严重警告处分扣2分;记过扣3分;留校察看扣4分;勒令退学扣7分;开除学籍扣8分;
(2)班级出现重大安全事件(如群体斗殴事件、违纪引发火灾等)每次扣10分。
(三)附加分C
1.体育达标率达100%加4分;
2.每学期认真做好学生综合素质综合测评工作,加1~10分;
3.各系根据班级整体精神风貌情况酌情加1~10分。
四、考核的实施
(一)班级考核工作由所在系负责,考核结果报学工处作为“先进班集体”评选依据;
(二)凡平时不检查、无原始记录或弄虚作假的,取消其评选“先进班集体”的资格;
(三)班级考核总分在本系部最后20%的取消“先进班集体”的评优资格;
(四)对发生刑事案件或重大治安问题的班级在“先进班集体”的评选中实行一票否决。
五、本办法由学生工作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