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鼓励和促进学生特长及爱好的发展,活跃学生课余学习文化生活,提高学生专项素质和技能,特设“单项活动积极分子”奖。
一、评定条件
(一)政治思想合格,遵纪守法,讲文明礼貌,生活学习态度严谨;
(二)在学生综合素质测评中,综合素质测评分为80分以上,学年内没有受到警告以上处分;
(三)一学年内必修课单科考试成绩在良以上,选修课单科成绩及格的;
(四)体育活动积极分子要求其体育课成绩为优,或在院级以上运动会上获前三名。
二、评定办法
(一)单项活动积极分子评定范围包括文艺、体育、宣传、劳动、社团活动、社会实践等;
(二)单项活动积极分子每学年评定一次,总比例不超过学生数的5%;
(三)学院向获奖者颁发荣誉证书,并发给奖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