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班集体是学院最基本的教学组织,班级班风建设对学生的成长成材具有重要的影响作用,是学院优良校风、学风建设的基础。为加强班级建设,客观评价班级的综合情况、引导校风学风建设的健康发展,促进学生工作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特指定本办法。
一、评选时间与组织领导
(一)先进班集体评选每学年组织一次,与学校一年一度的学生评优工作同步进行。
(二)由院学生工作处、各系(部)统一组织实施。
二、评选资格
(一)参评班集体必须是我院全日制高职、中职和其它办学模式的各教学班级。
(二)在本学年内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班级不能参加先进班集体的评选活动:
1、班级学生学习成绩总不及格率在15%以上的;
2、班级学生有两人以上(含两人)受过党团或行政警告以上处分的;
3、体育锻炼达标率(或体育成绩及格率)低于80%的;
4、班委、团支部组织不健全,或没有以班委、团支部的名义组织过集体活动的;
5、班级学生参与群体性打架、罢课事件的;
6、班级学生有非正常死亡的;
7、班级受到学院、系(部)通报批评的;
8、班级宿舍内发生喝酒、赌博、留宿异性等行为的。
三、评选比例
先进班集体评选比例占学院班级总数的10%(毕业班除外);各系(部)申报先进班集体的个数为本系(部)班级总数的20%(毕业班除外)。
四、评选标准
(一)思想政治教育方面
1、能根据学校安排,有计划组织政治学习。
(1)每学年有6次以上学习活动20分
(2)每学年有3至5次学习活动10分
(3)每学年有1至2次学习活动5分
2、本班学生积极向党组织靠拢,入党申请人达全班学生的比例为:
30%以上 20分
15%至30% 10分
5%至15% 5分
3、团支部工作正常,教育效果显著。
(1)团支部组织健全,工作正常,每学年有10次以上组织生活20分;
(2)团支部组织健全,工作正常,每学年有6至9次组织生活10分;
(3)团支部组织健全,工作基本正常,每学期有4至6次组织生活5分。
4、学雷锋、树新风,青年志愿者活动,能坚持做好事,根据学院确认,可加5~30分。
(二)校风建设方面
1、辅导员(班主任)在班级工作中,方法正确、责任心强,能在班级管理工作中充分发挥自身作用,工作成绩显著的,加20分;工作成绩比较显著的,加10分;
2、党员、干部起带头作用,团支部、班委团结协作,有较强凝聚力。
(1)集体观念强,能积极组织集体活动,同学间和睦友爱加20分;
(2)能正常组织集体活动加10分;
(3)能组织集体活动加5分。
3、积极发动同学参加校风学风建设并有成效,酌加1~15分。
4、完成院、系(部)交给的各项任务。
(1)及时完成,成效显著20分
(2)较好完成10分
(3)基本完成5分
5、宿舍卫生评比
(1)积极参与并能自觉搞好平时的内务卫生10分;
(2)学院宿管办开展宿舍卫生评比,全年全部五星组级的加40分,全部三星级以上的加20分,全部一星级以上的加10分;
(3)获院、系(部)“文明宿舍”、“雅室评比”称号的,每间房分别加10分、5分;
(4)违反《学生宿舍管理条例》的根据情节的轻重酌减5至30分。
6、班级学生在本学年内获得国家、省(市、区)和学院奖励的(相同项目记一次最高分):
①获国家级第一名(一等奖)、第二名(二等奖)、第三名(三等奖)的,每人次分别加6分、5分、4分;
②获省级第一名(一等奖)、第二名(二等奖)、第三名(三等奖)的,每人次分别加3分、2分、1分;
③获市、区、院级第一名(一等奖)、第二名(二等奖)、第三名(三等奖)的,每人次分别加2分、1分、0.5分(除校运动会)。
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除外
7、 班级在本学年内受到国家、省(市、区)和学院奖励的:
①获国家级第一名(一等奖)、第二名(二等奖)、第三名(三等奖)的,每奖分别加8分、7分、6分;
②获省级第一名(一等奖)、第二名(二等奖)、第三名(三等奖)的,每奖分别加5分、4分、3分;
③获市、区、院级第一名(一等奖)、第二名(二等奖)、第三名(三等奖)的,每奖分别加3分、2分、1分(含校运动会)。
8、上学年度获学院先进班集体称号的班级加5分。
(三)学风建设方面
1、班级80%的学生结合本专业特点制定了符合本人实际的成才计划(或职业生涯规划),有具体的成才纪录加10分;
2、学风(到课率、教学秩序等)优良、较好分别加20、10分;
3、班集体每组织一次学术、科研活动加10分;
4、全班同学人均成绩优良率达:
80%以上 70分
70%至79% 60分
60%至69% 50分
50%至59% 40分
40%至49% 10分
30%至39% 5分
优良率指人均成绩(只计补考前成绩)达75分者占全班学生比例。
5、全班学习成绩不及格率为:
0% 60分
5%以内 30分
5%至10%以内10分
15%或以上的班,不能参加先进班集体的评选。
全班学习成绩不及格率=不及格人次/( 全班总人数×全学年科目数)×100%
6、大学生计算机应用能力等级考试通过率达:
一年级班级学生通过率达40%以上,30分,以后得分按此标准参照执行;其它年级班级学生通过率达90%以上,30分,以后得分按此标准参照执行。
7、英语应用能力等级考试通过率达:
①一年级班级学生通过率达40%以上,30分,以后得分按此标准参照执行;其它年级班级学生通过率达90%以上,30分,以后得分按此标准参照执行。
②通过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的,每生加5分,商务英语专业的每生加2分;通过全国大学英语六级考试的每生加10分,商务英语专业的每生加5分。
(四)社会实践方面
1、能组织寒、暑假社会实践活动,且参加人数达40%以上的班级加10分;
2、获市(含市)以上或院级的社会实践荣誉称号的个人,每人次分别加8分、5分。
(五)文体活动方面
1、体育活动
(1)体育锻炼达标率(或体育成绩及格率);
100% 20分
95%以上 10分
(2)全班经常参加文体活动加10分;
(3)代表系(部)参加校运会的同学,按代表数占班人数比例在系(部)里排序,前4个班分别加20分、15分、10分、5分。
2、开展有益身心的文娱活动
(1)本班文娱活动活跃 10分
(2)经常开展有益身心的文娱活动 20分
五、评选程序
1、各班级根据学院评选工作安排,认真总结一年来的工作,按照评选标准逐类逐项打分进行自评,并写出书面总结;
2、各系(部)根据评选标准确定先进班集体名单,并按要求上报班级评先材料、计分明细表、相关证明等材料;
3、学生工作处审核后,提交院长办公会议审定,并在全校范围内公示三天。
六、奖励与撤消
获得先进班集体荣誉称号的班级,学校奖励500元作为班级学生活动经费。
奖励金只允许用于组织有意义的班集体活动。奖励金的使用须报辅导员(班主任)批准。如果挪用它用或分给个人,一经发现,将追回全部奖励金,取消班级已获得的荣誉称号。公示期间如发现确有不符合评选条件的班级将撤消其评选资格。
七、附则
本评选办法由院学生工作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