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关于做好困难高校毕业生一次性求职补贴发放有关工作的通知》(赣人社字【2015】355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困难高校毕业生一次性求职补贴发放有关工作的通知》(赣人社字〔2017〕451号)文件要求,自2017年9月起我校开展大力宣传,经过毕业生自愿提出申请、分院初审公示、招就处复审公示、上报赣州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等程序,最终评选了233名学生获得一次性求职补贴的资格,每人将补贴1000元。
今后,我校将一如既往认真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各项资助政策,让更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感受到国家、社会和学校的温暖,为打造和谐校园、构建和谐社会,创办人民满意的职业教育继续开展积极有效的工作。
(审核:吴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