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学院主页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团委
 团委首页 | 团委概况 | 团内新闻 | 团发文件 | 学生会 | 第二课堂与学生社团 | 基层团讯 | 理论学习 | 荣誉榜 
通知通告
更多>>
团发文件
团委首页>>团发文件>>正文
关于开展赣州市“十佳(百优)大学生”评选活动的
2009-12-29 00:00 佚名   本站原创 

共青团赣州市委

江西理工大学团委

赣南师范学院团委

赣南医学院团委

赣州市学生联合会

关于开展赣州市“十佳(百优)大学生”评选活动的

市属及驻市各大中专院校团委:

为隆重纪念五四运动90周年,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精神和《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要求,充分展示我市大中专学生的时代风貌,树立和宣传优秀典型,加快青年学生成长成才步伐,全面引导广大青年学生为实现赣州经济社会科学和谐的跨越式发展贡献青春和智慧。共青团赣州市委、江西理工大学团委、赣南师范学院团委、赣南医学院团委、赣州市学生联合会决定联合开展全市 “十佳(百优)大学生”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此次评选活动由各主办单位联合组成评选组委会,组委会下设办公室(设在团市委学少部)负责评选的具体工作。组委会届时将聘请有关人士组成评委会对相关候选人进行评审。

组委会成员名单:

主任:

王燮耀 共青团赣州市委书记

副主任:

魏美春 赣南师范学院团委书记

赣南医学院团委书记

欧阳鹏飞 江西理工大学团委副书记

汤齐华 共青团赣州市委副书记(兼任组委会办公室主任)

员:

饶志勇 赣南师范学院团委组织部部长

熊淑华 江西理工大学学生会秘书长

古月明 赣南医学院团委干事、学联秘书长

共青团赣州市委学少部部长、市学联秘书长

杨志正 共青团赣州市委组织部副部长

李知杰 共青团赣州市委学少部副部长

二、评选范围及条件

全市各大中专院校(含驻市高校)在校的全日制学生。具体条件为:

1)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党的各项路线方针政策,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持科学发展观, 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爱国守法,明礼诚信,团结友善,勤俭自强,模范遵守校规校纪和社会公德;

2)崇尚科学,勇于创新,学习目的明确,态度端正,勤奋刻苦,,学习成绩和综合测评成绩均列年级前茅,具有良好的文化素养和心理素质;

3)积极参加社会公益活动,乐于助人,热爱集体,团结同学,乐于助人,勤于奉献,关心他人,助贫济困;

具备以下条件者将优先考虑:全市“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学生干部”等称号获得者;“挑战杯”等省、市级大学生课外科技学术作品竞赛等系列活动的获奖者;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中事迹突出者;在全市大学生运动会及其它国内外重大比赛中成绩突出者;在逆境中顽强拼博、自立自强、品学兼优者。

三、推荐名额

1、“十佳大学生”:各校各推荐4名候选人(推荐排序由各学校确定);

2、“优秀大学生”:由市属各大中专院校及驻市高校推荐,学生数在5000人以下的推荐不超过10名候选人,5000人以上的推荐15名候选人。

四、评选方法及程序

1、初评推报阶段(33048)。各单位要在充分讨论酝酿,广泛征求各方面的意见的基础上,民主推荐,综合平衡,好中选优,产生推荐候选人名单,于48前所有参评材料上报市评选活动组委会办公室,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2、市级复评阶段(49410)。评选活动组委会对各单位上报的候选人进行考察、初审,综合评估,从中择优确定“十佳大学生”正式候选人20名;

3公示和投票阶段 (4月11421)在电视、报纸、网站等市内主要新闻媒体对候选人进行公示,并通过网络、短信、声讯等投票方式,开展公众评选投票活动,发动全市的大中专院校学生和社会各界通过投票参加评选。同时,也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投票活动分为公众投票和评委会投票两种方式,群众投票占30%,评委会投票占70%。在综合候选人的事迹以及公众投票的情况下,评委会将对候选人进行最终投票,综合投票得分前10的将获得“十佳大学生”、荣誉称号,其他候选人授予“优秀大学生”荣誉称号。

第四阶段:表彰奖励(“五四”期间)

主办单位联合表彰赣州市“十佳(百优)大学生”,将评选结果通过新闻媒体和互联网向社会公布,并拟在 “五四”期间予以表彰,颁发荣誉证书和奖杯,同时展开相关宣传活动。

五、评选工作要求

1、各单位要本着高度负责的态度,依据评选范围和条件,遵循实事求是、好中选优的原则,认真做好推荐对象的考察、审核工作,广泛听取各有关方面的意见,核实其先进事迹,以写实的方式整理出翔实的事迹材料,确保推荐质量,保证评选活动圆满成功。

2、各校要加强协调,密切配合,采取多种有效形式,在校内校外广泛宣传评选精神,发现、挖掘典型,宣传优秀事迹,激励全市广大青年学生健康成长成才。

3、各推报单位务必于48日前将所有材料(含打印及电子版

本材料)报团市委学少部,逾期视为自动放弃。材料包括:

4、全市“十佳(百优)大学生”候选人的推荐需报送候选人推荐表和1500字左右的事迹材料(一式三份,附送电子版)及相关图片(2寸彩色标准免冠照3张,五寸彩色工作、生活照3张);

联系地址:赣州市市政中心1851

邮政编码:341000

联系电话:0797-8391859

真:0797-8391849

联 系 人:肖青、李知杰

E_mail: tswxsb@sohu.com

附件:全市“十佳(百优)大学生”候选人推荐表;

共青团赣州市委 江西理工大学团委

赣南师范学院团委 赣南医学院团委

赣州市学生联合会

2009330

主题词:全市“十佳(百优)大学生” 评选 通知

抄送:团省委、省学联

共青团赣州市委秘书科 200943日印发

(共印30份)

1

全市“十佳(百优)大学生”候选人推荐表

参评类别:

姓 名

性 别

照片

学 校

院(系)

政治面貌

入党(团)

时间

入学时间

主要事迹

(此栏另附1500字主要事迹材料)

曾获得的荣誉

(此栏可另附纸)

学校团委意见

(盖章)

学校意见

(盖章)

团市委意见

(盖章)

市学联意见

(盖章)

注:此表一式三份,请于48日前报送团市委学少部(本表复印有效)。

关闭窗口

江西应用技术职业学院  版权所有@2016   赣ICP备06002344号   学校地址:江西省赣州市开发区文峰路9号
联系电话:0797-8327999 传 真:0797-8327999   招生就业处:0797-8326546 0797-8326576  邮政编码:341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