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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应职院团发[2012]04号关于举办第五届“青春唱响红五月”大合唱比赛的通知
2012-04-16 00:00 团委   团委 

关于举办第五届“青春唱响红五月”大合唱比赛的通知

各团总支:

今年是共青团成立90周年,也是毛泽东主席亲笔题词向雷锋同志学习”49周年。为积极响应省教育厅、团省委关于深入开展学雷锋的通知要求,展现我院团员青年发扬雷锋精神、为人民服务的良好风貌,院团委决定举办第五届“青春唱响红五月”大合唱比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本次比赛由院团委主办,各团总支协办。

二、活动主题

“学雷锋,做先锋”——青春与团旗同行

三、参赛形式

本次大合唱比赛分“班级代表队”和“系(部)代表队”两个组别。“班级代表队”参加对象为在校的一个独立班级的全体学生;“系(部)代表队”由各系(部)的60名学生组成,男女不限。

四、赛程安排

本次大赛分为选拔赛和决赛两个赛程,各赛程的具体内容安排为:

(一)选拔赛

各团总支于516日前完成本系(部)内的“班级代表队”选拔赛,推荐一个独立班级参加学院决赛;同时,各团总支要完成“系(部)代表队”的组队和节目排练工作。在组织选拔赛时要注意宣传,扩大影响。原则上没有组织系(部)选拔赛的团总支不得参加学院决赛。

(二)决赛

学院团委初定于525在大学生活动中心举行决赛,决赛按照分组分别进行。(具体情况另行通知)

五、参赛节目要求

1.“大合唱”曲目要求贴合本次比赛的主题,体现我院学子积极向上的精神风貌。

2.参赛选手的服装、道具由各团总支自备,要求制作精美,确保节目视听效果。

3.参赛节目提倡采用朗诵、领唱、分声部多重唱等形式。

4.决赛中班级代表队只演唱一首歌曲;系(部)代表队演唱两首歌曲,其中第一首指定为与雷锋有关的歌曲(可参考见附件1),第二首可自选一首红色歌曲。

5.比赛伴奏原则上使用mp3格式伴奏带(伴奏自备),也可以采用电子琴伴奏(设备和人员自备)或无伴奏合唱。

六、比赛组织要求

1.各团总支要加强领导,高度重视。本次活动是我院今年校园文化建设和常态化开展学雷锋活动的重要内容之一,在加强团员

青年思想政治教育和增强集体凝聚力、荣誉感等方面将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各团总支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积极组织广大同学参与这项活动。鼓励系(部)领导及老师共同参与合唱。

2.各团总支要认真组织,积极指导。各团总支要认真组织这项活动,加强对曲目选择、指挥、领唱等方面的指导和培训;要认真组织好系(部)的选拔赛,选拔优秀班级参加全院决赛。原则上要求全院所有在校班级都要参加选拔赛。

3.各班级要广泛动员,推陈出新。各班级要充分利用课余时间组织同学练唱,做到人人会唱,个个参加;要充分发挥同学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在艺术处理上努力创新,充分展现我院大学生的精神风貌。

七、评奖办法及奖项设置

1.比赛将邀请有关专家担任决赛评委,邀请纪检监察部门监督。

2.比赛按照组别分别评出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5名,并进行奖励。

点击浏览下一页 [点击浏览该文件:附件1歌唱雷锋歌曲推荐曲目.doc]

点击浏览下一页 [点击浏览该文件:附件2第五届红五月大合唱比赛报名表.doc]

点击浏览下一页 [点击浏览该文件:附件3第五届红五月大合唱评分标准.doc]

共青团江西应用技术职业学院委员会

二〇一二年四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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