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部):
目前正值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的关键时期,学校严格贯彻落实上级部门有关要求,密切关注和关心每一位同学的身心健康。根据教育部财务司财政部科教和文化司《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学生资助工作的通知》(教财司〔2020〕30号)要求,学校启动疫情防控期间学生资助工作,现将有关内容通知如下:
一、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患病家庭学生专项补助
(一)申请对象
学生本人或与本人共同生活的家庭直系亲属患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的全日制在读生。
(二)资助标准
每生(户)给予专项资助金2000元。
(三)申请流程
1.学生本人申请
原则上,学生手写纸质申请书或通过QQ、微信等方式向班主任提出申请;如遇特殊情况,可由本人或家长直接在QQ、微信消息栏内写申请书向班主任申请。申请书要求写明本人姓名、身份证号、班级、学号、联系电话等基本信息;患者与本人关系,提交患者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诊断证明、学生本人及患者身份证、学生建行卡(或卡号)等电子图片等材料。
2.院(部)审核上报
班主任、院(部)负责核实学生情况,将学生申请材料(含学生QQ或微信申请截图)汇总上报学工部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3.学校审核发放
学工部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汇总审核各学院(部)材料并报请校领导审批,审批通过后,将专项补助金一次性汇入学生建银卡。
二、疫情期间临时困难学生专项补助
(一)资助对象
疫情期间在湖北地区居住的学生、返校发热受检测学生。
(二)资助标准
1.疫情期间在湖北地区居住学生,每生资助临时困难学生专项补助金1000元,若核实该生为建档立卡等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家庭子女,则每生补助2000元。
2.疫情期间返校发热受检测学生,每生资助临时困难学生专项补助金300元。
(三)资助流程
1.学生申请
申请材料:学生填写《疫情期间临时困难(含特殊贡献)学生资助申请表》(附件1,以下简称申请表)、身份证复印件,另附相关材料:湖北地区居住学生凭身份证复印件、返校发热受检测学生凭相关就医材料复印件。
2.院(部)审核上报
班主任、学院(部)审核学生资助相关信息,确认无误后报学工部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汇总。
3.学校审核发放。
学工部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汇总审核各学院(部)材料并报请校领导审批,审批通过后将补助金一次性汇入学生本人建行卡。
三、疫情期间特殊贡献(家庭子女)学生专项补助
(一)资助对象
参与防疫医护人员子女、参与社区防疫工作学生
(二)资助标准
1.疫情期间参与防疫医护人员子女,每生补助1000元,若核实该生为建档立卡等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家庭子女,则每生补助2000元。
2.疫情期间参与社区防疫工作学生,每生补助通讯费200元。
(三)资助流程
1.学生申请
申请材料:学生填写申请表、身份证复印件,另附材料:参与防疫医护人员子女提供父母亲参与防疫工作相关证明材料;参与社区防疫工作学生提供参与防疫工作相关证明材料。
2.院(部)审核上报
班主任、学院(部)审核学生申请的相关信息,确认无误后报学工部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汇总。
3.学校审核发放。
学工部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汇总审核各学院(部)材料并报请校领导审批,审批通过后将补助金一次性汇入学生建行卡。
四、其它
(一)加强学生资助政策宣传
各学院(部)要高度重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学生资助工作,精确了解本学院(部)学生身体和生活情况,将通知精神以多种方式及时告知学生,做到分类指导,精准资助。
(二)及时落实疫情期间学生资助
各学院(部)发现以上类型学生,应立即指导其申请相关困难补助,帮助学生顺利渡过临时困难时期,特殊情况学生可委托班主任代办。学生填写《疫情期间临时困难(含特殊贡献)学生资助申请表》(附件1),学院(部)填报《疫情期间临时困难(含特殊贡献)学生资助汇总表》(附件2)。
附件:
1-疫情期间临时困难(含特殊贡献)学生资助申请表
2-疫情期间临时困难(含特殊贡献)学生资助汇总表
江西应用技术职业学院学生工作部
2020年 6 月 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