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学院开展的“安全、文明、法制教育月”活动的宣传教育,我深刻认识到珍视生命,远离危险,养成良好文明习惯的重要性。我将严格遵守《学生安全教育及管理实施细则》的规定,严格遵守“学生安全禁令”,严格遵守“安全、文明、法制教育月”活动的各项要求。为此,我向学校做出如下承诺:
1、不寻衅滋事,不打架斗殴,不吸毒、不酗酒、不赌博,同学之间及与校外人员之间产生矛盾时,及时报告老师,并通过正常渠道解决问题;
2、不私藏、携带、使用管制刀具、铁棍等器械;不在宿舍私拉电线、网线;不在床上吸烟,不在房间内点蜡烛,不违规使用热得快或其他大功率电器(500瓦以上);
3、严格遵守校纪校规,随身携带学生证,不通宵上网、夜不归寝,不在校外租房,不留宿异性和校外人员;不上酒吧,不进营业性舞厅,不参加陪酒陪舞活动;不观看、传播反动、淫秽书刊和音像制品;
4、保证不下江、河、湖、塘游泳;
5、保证不高空攀爬、进入危险场所;不在危险场所纳凉、看书等;
6、提高交通安全意识,遵守交通规则,不随意横穿马路,穿过马路时,走人行横道,并注意来往车辆,做到“左顾右盼”;
7、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财物和存折密码,做到人走关好窗,锁好门,超过100元现金及时存入银行;
8、养成良好的饮食卫生习惯,不到卫生得不到保证的场所就餐;
9、不参加未经学校批准的郊游活动;
10、自觉抵制传销活动,不参加传销组织;
承诺人: 班级:
年 月
本表一式双份,承诺签字后,一份交系(部)保存,一份自己保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