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班级:
为了加强对学生宿舍和校门的管理,根据学院相关规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在正常教学日的以下时间内学生不准进入宿舍,如有特殊情况需要进入宿舍的,需要持班主任签署意见的请假条,交宿舍值班员并进行登记。
时间段:
1、上午8:00-12:00
2、下午14:00-15:50(作息时间变更后为14:30-16:20)
3、晚上19:30-21:30
二、住校生周末需要请假回家的,每一周的周五前要书写请假条一式两份,一份请假条以班级为单位收齐后交班主任处保存,一份请假条在学生回家后由家长签署意见,周日返校时交班主任销假。严禁未经家长同意去其他地方留宿。
三、对攀爬栏杆、通宵上网的学生,发现后立即请家长带回家中并给予处分。
四、严禁向窗外乱扔乱抛。如因学生不听教育和劝告,仍然乱扔乱抛导致道路行人受伤或严重事故,将根据规定从严从重处理的同时,当事学生本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
五、按时就寝,严禁吵闹。晚上10:30熄灯后,严禁学生在宿舍大声喧哗吵闹,杜绝一切追逐打闹、大声敲门、打水仗等行为。
六、继续执行晚自习(21时30分)以后不准住校生离开校门的规定,如有特殊情况确实需要出校门的同学须出示班主任签署意见的请假条。
请各位同学严格遵守。如有学生故意制造矛盾纠纷,将根据规定严格处理。
请各班级广泛宣传,督促班级学生严格按照执行以上要求。
特此通知。
章贡校区管委会办公室
2015-3-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