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8年校内勤工助学招聘活动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部(处、室、馆、中心)、校属各单位:
为落实国家资助政策,开展全省学生资助活动月活动,加大对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力度,更好地为贫困学子提供人文关怀,扩大学校的社会影响力,学校决定近期举办校内勤工助学招聘活动。为了提高本次招聘活动的质量,校内各用人单位需紧密配合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做好事先筹备工作,力求勤工助学招聘活动圆满成功。
附件:《关于开展2018年校内勤工助学招聘工作的通知》
学工部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18年9月10日
附件:
关于开展2018年校内勤工助学招聘工作的通知
为落实国家资助政策,做好我校学生资助工作,更好地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服务,体现学校对学生良好的人文关怀,扩大学校的社会影响力。学校决定举办校内勤工助学招聘活动,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一、申报用人计划
9月15日前,用人部门向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报送本部门本学年度用人招聘计划,具体流程:
1、用人部门填报《用人部门勤工助学岗位申报审批表》(见附件1)。
2、申请部门分管校领导签署意见。
3、分管学生工作校领导签署意见。
4、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汇总各用人部门岗位申报信息数据。
5、校勤工助学领导小组审批。
二、公布招聘岗位
9月22日前,公布全校招聘岗位明细。
组织学生申请
二级学院做好校内勤工助学招聘活动的宣传,动员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申报勤工助学,锻炼和提高自己的综合能力,通过劳动获得学校的资助。原则上校内家庭经济困难认定建档学生,尤其是建档立卡精准扶贫家庭子女优先具备申请资格。
9月26日前,学生填写《勤工助学申请表》见附件5;辅导员(班主任)审核建档情况,签署意见;学院(部)登记申请学生信息,并在《勤工助学申请表》上盖章,盖章后返还学生本人。
9月28日,学院(部)向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提交《XX学院2018年申请校内勤工助学意向学生登记汇总表》(附件2)。
组织面试招聘
9月30日前,用人部门自行组织勤工助学招聘活动,招聘过程中,注意拍摄照片报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备案。
(一)招聘流程:
(1)学生凭《勤工助学申请表》、学生证或其它个人简历到用人部门应聘。
(2)用人部门面试招录。用人部门9月30日前向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上报拟录用学生名单和拟录用学生的《勤工助学申请表》,申请表上须用人部门签字盖章。
未录用学生的申请表一并上报,未录用学生将列入学校勤工助学数据库,以备作为勤工助学候选人员。
(3)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汇总拟录用学生名单报领导审批。
(4)公布全校各岗位录用情况
(5)用人部门与录用学生签订《学生勤工助学协议书》(附件4),该协议书由用人部门负责打印(A4纸正反面打印),一式三份,一份交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备案用人部门与学生各执一份。
(二)相关规则:
(1)勤工助学申请人员,不能同时被两个及以上用人部门录用,为避免重复招聘,即每个学生只允许申报一个岗位。
(2)岗前培训由各用人部门自行安排,对于培训不合格者,用人部门有权向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申请换人,原则上更换的人选将从申请同一岗位的候选名单中产生。
(3)用人部门每月27日向学生资助中心报送《勤工助学岗位考核汇总月报表》(附件3)
五、其它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联系人及电话:陈老师8326557
附件:
1、用人部门勤工助学岗位申报审批表
2、XX学院2018年申请校内勤工助学意向学生登记汇总表
3、用人部门勤工助学岗位考核汇总月报表
4、学生勤工助学协议书(用人部门A4纸正反打印)
5、勤工助学申请表 (学生个人A4纸正反打印填写)
学工部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18-9-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