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点首页部门概况规章制度学籍管理学生资助心理咨询荣誉榜办事指南主站首页
学工部
详细内容
当前位置: 站点首页>>学籍管理>>正文
江西省普通高等学校学生转学
2016-04-20 20:32   本站原创

学生转学,须经转出、转入两校同意后,由转出学校报所在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确认转学理由正当,可以办理转学手续;跨省转学者转出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向转入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函商,经确认后,可办理转学手续。须转户口的由转入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将有关文件抄送转入学校所在地公安部门。


江西省普通高等学校学生转学申请(确认)表

赣教学籍字[

姓名

性别

考生号

入学年月

转出学校

年级

学历层次

录取批次

转入学校

年级

学历层次

录取批次

本人高考总分

拟转入学校当年录取最低分数(拟转入专业)

申请转学理由:

申请人:     

经办人:

长:

主管校()领导:

(公章)

经办人:

长:

主管校()领导:

(公章)

转出

省(市)教育

行政

部门

确认

意见

经办人:

长:

主管厅()领导:

(公章)

转入

省(市)教育

行政

部门

确认

意见

经办人:

长:

主管厅()领导:

(公章)

1、本表一式四份(转外省高校一式五份),省(市)教育行政部门、转出学校、转入学校及学校所在地公安户籍部门各存一份;转出学校和转入学校持此表到学校所在地公安户籍部门办理户籍迁移手续。

2、随表附上载有申请转学学生基本情况的 “录取新生名册”复印件、转入学校提供的拟转入专业当年相同生源地录取最低分学生的 “录取新生名册”复印件、学生成绩单、学生表现鉴定以及其它相关证明材料。

3、本表请妥善保存,凭本表办理学籍异动和学历证书电子注册手续。

五年制高职前三年转学申请登记表

学校名称: 填写时间:

出生年月

健康状况

转出学校名

所学专业

转入学校名

所学专业

家庭住址

联系电话

父母姓名

父亲

现在工作单位及职务

母亲

转学理由:

转出学校意见

公章

省教育厅职成处审批意见

公章

转入学校意见

公章

关闭窗口


通知公告
学生资助
【应用榜样】2022年国家奖学...
【应用榜样】2022年国家奖学...
【应用榜样】2022年国家奖学...
【应用榜样】2022年国家奖学...
关于全面做好2022级新生(含...
关于开展2022年学生资助诚信...
转发《财政部办公厅 教育部办...
《关于社会扩招退役士兵享受...
关于我校2021年国家奖助学金...

江西应用技术职业学院  版权所有@2016   赣ICP备06002344号   学校地址:江西省赣州市开发区文峰路9号
联系电话:0797-8327999 传 真:0797-8327999   招生就业处:0797-8326546 0797-8326576  邮政编码:341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