填 报 时 间 |
批 次 |
备 注 |
6月24日9时-25日17时 |
提前批本科 |
期间允许考生对本次填报志愿修改一次 |
6月29日9时-7月2日17时 |
本科批次 |
8月1日9时-2日17时 |
提前批专科(直招士官) |
8月9日9时-12日17时 |
高职(专科)批次 |
投档录取文史、理工类:共设提前批本科、国家专项本科、第一批本科(含地方专项)、第二批本科、提前批高职(专科)、高职(专科)等6个批次。
每个批次原填志愿录取结束后,对缺额院校实行网上征集志愿(如征集志愿录取后仍有一定缺额的,可进行二次征集)。本科各批次征集志愿按缺额院校、缺额专业填报,高职(专科)征集志愿则只填院校,不填专业。
所有高校全部实行计算机远程网上录取,录取工作执行“学校负责,省教育考试院监督”的原则。凡是退回的电子档案必须注明退档理由,并有文字记录保留备查。高校负责对已投档但未被录取考生进行解释以及其他遗留问题的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