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关于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开展单独招生改革试点工作的有关精神和江西省教育厅文件的要求,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1、指导思想:逐步完善与我院办学特色和人才培养目标相适应的多样化选拔录取机制,积极引导高中毕业生向优质高等职业教育合理分流,提高生源质量和办学水平,推进普通本科和高等职业教育分类入学考试,体现考生与我院依法自主双向选择的平等权利。通过实行“学校组织考试考核,自主择优录取”的方式,择优选拔适合在高职院校相关专业学习、在某些方面具有突出特长或综合素质优秀的人才。
2、基本原则:坚持高等职业教育科学选才的原则;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坚持在江西省教育厅领导下,学校负责、自我约束、社会监督的原则;在江西省教育考试院的指导、协调和监督下,按照高等学校招生工作“阳光工程”的各项要求,规范单独招生改革试点的各项工作和操作程序。
二、 组织领导
学院成立由院长担任组长,分管招生、教学副院长担任副组长,成员由招生、教务、监察、后勤、保卫及相关系部负责人组成的单独招生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单独招生办公室、纪检监察组、命题考试组、后勤保卫组,以保证单独招生改革试点工作的顺利进行。
三、招生范围及对象
(1)符合江西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条件并已办理江西省2011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含“三校生”考试)报名手续的考生。
(2)未报名参加普通高考的考生可于4月29日前在江西省户籍所在县(区)招考办办理补报手续。
四、招生专业和计划
专业名称(方向) |
科类 |
计划(名) |
学制 |
学费(元/年) |
国土资源调查(地质调查与找矿方向) |
文理、三校生 |
20 |
3年 |
5000 |
工程测量技术 |
文理、三校生 |
20 |
3年 |
5000 |
电子信息工程技术 |
文理、三校生 |
25 |
3年 |
5000 |
数控技术 |
文理、三校生 |
25 |
3年 |
5000 |
水文与工程地质 |
文理、三校生 |
25 |
3年 |
5000 |
工程造价 |
文理、三校生 |
25 |
3年 |
5000 |
工业分析与检验 |
文理、三校生 |
35 |
3年 |
5000 |
会计电算化 |
文理、三校生 |
35 |
3年 |
5000 |
计算机网络技术 |
文理、三校生 |
10 |
3年 |
5000 |
室内设计技术(装饰设计与工程管理方向) |
文理、三校生 |
10 |
3年 |
5000 |
商务英语 |
文理、三校生 |
10 |
3年 |
5000 |
五、 报名、资格审核和志愿填报
1、报名方法
实行“网上报名+现场确认”形式。报名时间是4月23—29日。
已取得高考报名资格的考生通过江西应用技术职业学院网(http://www.jxyyxy.com)单独招生报名系统报名,同时下载并按要求填写《江西应用技术职业学院2011年单独招生报名表》,没有条件下载表格的考生可向我院招生就业处索要,考生也可到我院招生就业处现场报名。
2、资格审核
(1)已报名考生于5月3—5日登陆江西应用技术职业学院网站,查询本人是否通过审核。
(2)现场确认时间:2011年5月6—7日。
(3)现场确认地址:江西应用技术职业学院招生就业处(江西省赣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校园区文峰路9号)
(4)考生到学院现场确认时须携带以下材料及费用:《江西应用技术职业学院2011年单独招生报名表》原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近期蓝底免冠照片3张;报名考试费100元(在领取准考证时缴纳,由计财处负责收费)。
3、志愿填报
考生应在填写报名登记表的同时填报志愿,要按照填表要求,由考生本人认真填写,填报后不得更改(务必认真检查无误后再提交)。考生不可跨院校报名,每个考生可填报两个专业,并注明是否愿意调剂,并签订《诚信考试承诺书》。
六、考核
(一)考核时间
1、文化考试时间:2011年5月8日9:00-11:30
2、综合技能测试时间:2011年5月8日15:00-17:00
(二)考核地点
江西应用技术职业学院(赣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校园区文峰路9号)。
(三)考核内容
考核由两部分组成:一是文化考试,二是综合技能测试,总分550分。
1、文化考试
(1)考试形式:学院自行命题,统一阅卷评分。
(2)考试内容:语文和数学合卷考试,每科满分200分,总分400分。命题依据教育部颁布的当年普通高考考试大纲、“三校生”普通高考考试大纲,考试时间:150分钟。
2、综合技能测试
主要考查考生的综合能力和基本素养。考试内容将信息技术应用、逻辑推理能力、心理素质、特长及专业学习的适应性等融为一体。总分150分,考试时间120分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选择免试综合技能测试:
(1)在国家、省相关部门组织的技能竞赛中获奖者
在国家相关部门组织的技能竞赛中获得一、二、三等奖综合技能测试成绩(下同)可对应计145分;在省属相关厅局组织的技能竞赛中一等奖获得者可对应计135分,二、三等奖获得者可对应计120分。
(2)取得国家、省级职业资格证书者
获得国家颁发的三级(高级工)以上(含三级)职业资格证书者可对应计135分;四级(中级工)130分、五级(初级工)110分;获得国家有关部门颁发的职业资格证书者可计120分(如: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导游证、计算机等级证、英语等级证、会计从业人员资格证、会计电算化证、会计职称证、ISO9000审核员证、程序员证等)。
(3)在体育方面具有一定特长者
具备国家二级运动员以上技术等级资格者可计135分。具备国家三级运动员技术等级资格者可计120分。
考生如符合免试综合技能测试条件,须在报名资格审核时递交书面申请和有关证明材料,由我校审核并公示后,按有关规定予以免试。逾期不予办理。
七、体检要求
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无生理缺陷,五官端正,符合高校招生体检指导意见要求。参加江西省高校招生统一体检,并符合教育部规定相关专业的身体要求。
八、 录取、报到和注册
1、录取原则
(1)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学院将考生的文化考试成绩与综合技能测试成绩相加,计算出考生的综合成绩,按照考生的综合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2)专业确定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统筹安排。
(3)优惠政策:考生录取优惠政策执行《江西省2011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优惠加分相关政策。考生如符合有关加分政策规定,须在报名资格审核时递交书面申请和有关证明材料,由我校审核并公示后,按有关规定予以加分。逾期不予办理。
2、录取、报到和注册
(1)5月12-13日在学院招生网站公示拟录取考生名单,确定无异议后上报江西省高招办核准备案,办理相关录取手续。
(2)5月15-18日被我院单独招生拟录取的考生须持有效证件来校办理录取确认、报到注册、缴费手续。逾期不确认者,视为放弃录取。
(3)5月21日在学院招生网站公布正式录取考生名单,并寄发录取通知书。
(4)新生入学后,学校将认真进行复查,对不符合录取条件或有舞弊行为的,取消其入学资格,退回原户籍所在地。
(5)考生被学院录取后,一律不得再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及录取。考生被学院录取后,不得转入其它院校;进校后不得转入其他专业。若单独招生计划未能完成,则将未完成的计划转为面向江西省普通高考类招生计划。
九、 学生待遇
单独招生与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考试录取新生享受完全相同的待遇。
十、 违规处理
1、单独招生改革试点工作的全过程由学校监察部门参与、实施监督,并主动接受江西省教育厅、江西省教育考试院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2、考生本人应本着诚信原则向学校提出报考申请,如有以虚报、隐瞒或伪造、涂改有关材料及以其它欺诈手段取得单独招生报考资格的,学校将取消其报考资格;已被录取或取得学籍者,学校将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并将其退回户籍所在地。
3、凡在单独招生考试中违规的考生和工作人员,按教育部令第18号《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处理。考生的违规情况将上报省教育厅,记入高考诚信档案。
十一、时间安排
时间 |
内容 |
说明 |
4月23-29日 |
报名 |
考生可以网上报名或到学院招生就业处现场报名。 |
5月1日 |
审核 |
学院到省高招办审核考生信息。 |
5月3-5日 |
公示考试名单 |
考生信息经省高招办审核无误的考生名单在学院网站公示。 |
5月6-7日 |
现场确认发证 |
考生到学院进行报名现场确认并核发准考证,缴纳考试费。 |
5月8日 |
考试 |
文化考试和综合技能测试。 |
5月12-13日 |
公示拟录名单 |
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并在学院网站公示。 |
5月15-18日 |
录取确认 |
被录取考生到学院办理录取确认、报到注册、缴费手续。 |
5月19日 |
录取 |
学院到省高招办审核备案拟录取考生名单并办理录取手续。 |
5月21日 |
公示录取名单 |
公示正式录取考生名单,寄发通知书。 |
十二、联系方式
部门:江西应用技术职业学院招生就业处
地址:江西省赣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校园区
电话:0797—8326576,8326546,8327962
网址:http://www.jxyyxy.com 邮编:341000
电子邮箱:jx.yy@vip.163.com
监督部门:江西应用技术职业学院监察审计室
监督电话:0797-83261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