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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工程系晚自习管理办法
2012-02-17 00:00 佚名   本站原创 
各班级:

为加强我系学风建设,使同学们能合理、高效地安排学习时间,本着提高我系学生专业学习水平以及营造良好的学习氛围为宗旨;同时也是为了使我系学生晚自习走向规范化、制度化,为表彰先进,促进班级间的学风评比和竞争,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晚自习时间

晚自习:每周日到周四晚193021:30

二、学生早晚自习管理及考勤制度

(一)晚自习要求

1.准时到指定教室参加自习,晚自习期间保持教室及走廊安静。

2.自习期间,倡导各班设立班级自我管理机构,充分发挥班级自我管理作用,切实保证自习的出勤率。

3.任何人不准在教室或走廊大声喧哗,随意走动,以免影响其他同学学习。

4.自习时间不准在教室内接、打手机,不得闲聊讲话,不得吃东西,保证高质量的学习。

5.自习时间各班不得组织与学习无关的活动,如特殊情况需组织班级活动必须经班主任批准。

(二)考勤

1.考勤小组由1位值周学生会部长干部、1位班级干部和1名学习部成员干事组成,考勤小组必须准时(检查时间:20:0020:15)开始对自习进行检查,并如实登记好考勤情况,每周一将上星期的考核结果公布。

2.各班考勤干部如实登记好迟到、早退、请假和旷课情况并做好自习考勤登记,并在班级内公示,以示公正和便于学院检查。

3.考勤结果应真实公正,不得私自修改考勤结果;所有班级干部有权有责抓好各班晚自习纪律,此项工作成绩列入学生干部考核。

(三)请假

1.自习时间,因病、因事无法参加早晚自习者必须向班主任办理请假手续,并将有效请假条交由副班长以备检查,无效假条视为旷课。

2.自习期间,有参加学校活动者,必须向班主任事先提出说明,并提供相关参加活动者名单。

3.自习期间,参加社团活动需请假,否则视为旷自习。

三、班级考核办法及奖罚办法

1.以班级为单位,按每周、每月、每学期对各班自习情况进行综合考核,考核内容为出勤率及纪律卫生状况,按周、月、学期评出自习综合考核星级班级及自习综合考核最差班级,给予系级通报表扬的奖励及系级通报批评的处分。

2. 每周按考核结果排名先后顺序,设“三星自习室”一个,“二星自习室”两个,“一星自习室”三个,“较差自习室”两个,取最后一名为“最差自习室”。

3.学期结束后以班级为单位核算星级颗数,每一次“较差自习室” 记负一星,“最差自习室”记负二星。按总星数高低,设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获奖情况列入班级早晚自习学期考核,一等奖在班级最终考评分加5分,二等奖在班级最终考评分加3分,三等奖在班级最终考评分加2分,并颁发奖状。排名为倒数两名的班级取消本学年“优秀班级”、“先进团支部”评比资格,该班当学期学生干部任职考核分在原有基础上降低一档处理。

四、班级考核细则

1.本次评比每班的基础分为100分;

2.凡无故不参加自习者,视为旷课,并扣班级考核分0.5/人,迟到、早退扣0.2/人;

3.自习时间不带书本,放音乐,吵闹喧嚣,在教室接、打手机,发手机短信,吃东西,睡觉,穿拖鞋,扣0.1/人;原则上不允许学生带电脑参加自习,如发现带电脑玩游戏等与专业学习无关行为,扣0.2/人;

4.在教室或走廊大声喧哗,随意走动扣0.2/人;

5.自习期间发现学生有抽烟,扣0.5/人;

6.如发现打牌、打架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按情节严重分别扣0.5/人、1/人、2/人;

7.整体纪律不好,视情况扣0.5-1分,并要求相应班干部作出书面说明。

8.班级学生干部不配合检查,不按时参加考勤会议或其他会议,扣2/次。

本《管理办法》从颁布之日起立即生效,最终解释权归信息工程系所有。

信息工程系

2012年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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