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9-2020学年第一学期
“安全、文明、法制教育月”活动的通知
各学院、部(处、室、馆、中心)、校属各单位: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持续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营造庆祝新中国成立70周年的热烈氛围,积极开展“我和我的祖国”主题读书活动,加强各类安全教育、校园环境卫生整治活动、文明行为养成教育等,进一步提升学生安全、文明、法制素养,推动学生管理工作改革创新,经学校研究,决定于2019年9月开展2019-2020学年第一学期“安全、文明、法制教育月”活动。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一、目标任务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形成全员全过程全方位育人格局,进一步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引导学生坚定“四个自信”,厚植家国情怀;加强安全教育,让学生掌握基本的安全知识和技能,进一步提高学生的安全防范意识;加强纪律教育和文明行为养成教育,树立文明行为典型,使学生自觉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进一步提高学生文明素养;加强法制宣传教育,防范校园贷风险,使学生知法、懂法、守法、用法,能够做到自我约束和自我保护;进一步提升校园环境建设水平,让全校师生共同努力营造平安、文明、和谐、美丽的校园。
二、活动内容
1.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继续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活动
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以“四进”为手段,以“四信”为目标,通过“进支部、进社团、进网络、进团课”,组织开展有形化、经常化的工作和活动,引导帮助广大青年进一步牢固树立对党的科学理论的信仰、增强对党和政府的信任、坚定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实现“中国梦”的信念,实现“有信念、有梦想、有奋斗、有奉献”的“四有”人生目标。重点引导全校学生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贯穿在学习生活中,用新形式新方法继续开展好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使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内化为精神追求,外化为自觉行动。紧紧围绕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这一目标,开展宣传教育,注重示范引领,强化实践养成,建立保障机制,促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内化为全校青年学生的价值取向、愿望要求和自觉行动,从而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提供强大的思想动力和精神支柱。
牵头单位:校团委
协助单位:各学院(部)
2.开展“我和我的祖国”主题读书活动
为营造庆祝新中国成立70周年热烈氛围,集中宣传展示新中国成立以来的光辉历程,引导学生坚定“四个自信”,厚植家国情怀,认真开展好“我和我的祖国”主题读书活动。各学院(部)通过组织学生阅读、学习《我爱你中国——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学生读本》、开展相关主题党团日活动或主题班会、举办相应的知识竞答赛等形式,进一步加强学生爱国主义教育,不断探索新的教育途径和方法,引导学生自觉把爱国情、强国志、报国行融入到日常学习、工作、生活中,融入到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实际行动之中。
牵头单位:学工部
协助单位:校团委、各学院(部)
3.做好“治脏治乱百日攻坚”,加强控烟和垃圾分类宣传教育
结合学校“治脏治乱百日攻坚 净化美化喜迎国庆”活动方案,进一步巩固校园环境整治成果,加强美丽校园建设,发挥环境育人的作用,做到“三坚持”:一是坚持加强宣传引导,分别以“治脏治乱百日攻坚 净化美化喜迎国庆”、“控烟”和“垃圾分类”为主题,通过班会、征文、板报、演讲、知识竞答、海报设计和张贴等多种线上线下宣传形式营造爱护环境、美化校园、呵护健康的良好氛围,提高学生对环境“净化”“美化”的思想认识;二是坚持净化美化校园活动,各二级学院(部)要出台百日攻坚“净化”“美化”行动细则,细化落实工作任务,加强对学生的教育管理,坚持做好“每天一小扫 每周一大扫”的“双扫”活动,积极开展文明教室评比活动,使控烟和垃圾分类工作常态化,不断提升学生的相关能力与自觉;三是坚持形成长效机制,对构建洁净、美丽、健康校园过程中好的做法进行完善并形成机制,长期坚持。
牵头单位:学工部
协助单位:校团委、后勤中心、各学院(部)
4.开展安全宣传教育活动
全校上下要同步开展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教育。各学院(部)要高度重视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多方位、多角度、多形式组织开展有关活动,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做好新中国成立70周年“大庆”的安全稳定工作。通过开展主题班会,组织学生学习《江西省学校学生人身伤害事故预防与处理条例》、《大学安全知识读本》等有关知识,对照解读《江西应用技术职业学院学生“安全禁令”》,明确相关要求。通过开设主题讲座、观看安全教育影片和视频、举办知识竞赛等活动,进行学生校园贷风险防范、防电信和网络诈骗、交通安全、消防安全、防溺水、禁止攀爬、防抢防盗等宣传教育,引导学生安全出行、安全用电、安全饮食等,增强学生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意识,提升自我保护能力。各学院(部)须配合学校安保处切实做好新生军训事宜,积极组织学生参加消防应急演练以及新生安全知识竞赛等活动。
牵头单位:学工部、安保处
协助单位:各学院(部)
5.加强纪律教育,深入开展文明行为养成教育活动
通过组织学生学习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教育部《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教学[2005]5号)、《赣州市城市管理条例》、学校《学生手册》等相关规章制度,引导学生约束和规范自身行为,深入开展文明行为养成教育活动。以文明礼仪、行为规范和良好品德教育为出发点,增强学生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意识和能力。通过文明行为养成教育活动,建立学生工作长效机制,建设和谐、文明校园。一是要引导学生从自身做起,从身边小事做起,知行合一、主动践行,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做文明学子;二是开展各种文明行为养成教育及礼仪培训,让学生掌握基本的文明常识和礼仪知识,大力提倡勤俭节约,引导学生过简朴生活;三是结合实际,重点从教室和宿舍文化建设、食堂就餐秩序、学生自身形象设计等方面开展教育工作,营造积极向上的校园风貌。
牵头单位:学工部
协助单位:校团委、各学院(部)
6.开展以“创先争优、争做宿舍文明先锋”为主题的“示范宿舍”评选活动
为构建美丽校园,打造温馨宿舍,营造育人环境,促进广大学生养成良好的生活、学习习惯,由学工部宿管办牵头,各学院(部)配合,开展以“创先争优、争做宿舍文明先锋”为主题的“示范宿舍”评选活动,并以此为契机,提倡安全使用宿舍设施与资源、垃圾入袋文明投放,建设清洁、安全、健康、高雅、和谐的宿舍文化,形成卫生检查和治理工作的长效机制。
牵头单位:学工部
协助单位:各学院(部)
7.开展心理健康教育活动
各学院(部)、各班级要针对不同年级学生的心理特点,通过多种形式在学生中开展心理健康知识普及和教育活动。按照学生心理健康动态月报告制度及宿舍心理联络员制度,做好宿舍心理联络员的培训指导工作。针对开学初这一特殊时间段,开展新学期学生心理健康状况摸底排查工作,并及时掌握学生心理健康状况,有针对性地开展咨询和谈心谈话活动,采取有效措施,切实提高学生的心理健康水平。
牵头单位:学工部
协助单位:各学院(部)
8.坚持开展“三排查”工作、班级学生动态档案建设工作以及好人好事寻访活动
各学院(部)对安全隐患、学生矛盾纠纷、学生心理行为异常这三方面进行排查,建立排查和跟踪机制。各班级要建立学生动态档案,每个学生的档案记录内容应至少包含学生基本情况(如姓名、专业、政治面貌、担任职务、家庭住址、宿舍内成员、家庭经济状况、奖惩情况、学习情况、兴趣爱好等)、好人好事、违纪违规情况、心理健康状况、其他需记录的特别情况等。班主任、辅导员应当将学生档案内容录入电子表格并根据变化动态更新,在学校学生管理系统调试通过后,上传至学生管理系统,使学生本人也能够查看。各班级应将本班班规、学生的好人好事、违纪违规等情况在班级教室的“通告栏”中进行公示。
牵头单位:学工部
协助单位:各学院(部)
三、组织实施
此次安全、文明、法制教育月活动由学工部、校团委牵头主抓,宣传部、安保处、后勤中心等部门配合,各学院(部)具体组织实施,并抓好落实。
1.宣传动员(2019年9月10日—17日)
学校宣传部、各学院(部)、各班级要在校园内通过各种方法广泛宣传发动,营造氛围;各学院(部)召开专门会议,研究制定方案及实施安排表,分解任务,明确分工;辅导员、班主任做好本班的宣传动员工作。
2.全面实施(2019年9月18日—10月17日)
在教育月活动实施阶段,各学院(部)及相关部门要结合文件精神,围绕活动主题,通过主题班会、专题讲座、演讲辩论、知识竞赛、培训和演习等多种形式开展主题教育、检查评比,把学习教育、建章立制、监督检查贯穿始终。活动中要拓展工作思路,创新工作方法,最大程度地促使学生参与其中,切实提高活动实效性。学校要组织专门队伍,对各学院(部)、各班级开展活动的效果进行检查。
3.总结评比(2019年11月5日前)
10月23日前,各学院(部)要根据活动开展情况对照活动方案逐条进行小结,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形成一系列长效机制。11月5日前,学校将根据各学院(部)、各班级的活动开展情况及效果进行评比,对表现优秀的集体和个人进行表彰,对活动落实不到位的要责令限期整改,对活动过程中顶风违规违纪的学生将从严从重处理。
四、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统一思想
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教育月活动的重要意义,工作要以提高学生安全防范能力和解决学生实际困难为主,同时要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我和我的祖国”主题读书活动、环境卫生整治活动、“安全教育”、“文明行为养成教育”等紧密结合,学院(部)制定活动安排进度表,包括开展活动的时间、地点、任务、主要内容和目的。
2.加强领导,明确责任
为了加强领导,确保教育月各项工作顺利进行,学校成立“安全、文明、法制教育月”活动领导小组。
组 长:胡堪东
成 员:赵 薇 卢 东 肖祥红 谢宇飞 张 洪 刘世权 李 健 贺小雄 危 佳 邓通德 何 萍 胡孝贵 曾晓亮 何希纯 谢华东 李春华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学工部。
办公室主任:赵 薇(兼)
成 员:谢宇飞 杨 帆 李春华 常春英 幸玉珊 李征澜 崔 月 宋倩瑜 张 薇 陈检生 黄莉珺 王梦蝶 邹 帆 刘美霞
办公室负责组织协调及工作检查、评比等事宜。各学院(部)也要成立专门机构,集中时间和人力抓好本次教育月活动的各项工作。章贡校区的活动开展和检查评比,由章贡校区管委会办公室负责。
3.全面宣传,典型示范
教育月活动期间要加强宣传,让全校师生了解教育月活动的相关内容和要求;同时要充分发挥学生干部、学生党员、入党积极分子等优秀学生的示范作用,以点带面;及时宣传教育月中的先进事迹,树立创先争优的意识,促进活动的开展。
4.积极引领,广泛发动
本次教育月活动中,要充分发挥学生会、学生社团、团支部等各级学生组织的作用,指导学生组织发挥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监督和自我服务的作用。
5.注重效果,提升活力
在教育月活动中,要结合实际情况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形势政策教育、理想信念教育和“文明行为养成教育”等活动融合,注重统筹兼顾。创新方法和活动内容,提高活动的趣味性,吸引全体同学参与活动,同时要让学生在参与的过程中有所学、有所思、有所醒、有所获。
6.结合实际,分类实施
要针对不同年级、不同专业学生的特点及实际情况,在开展通识教育的同时,有重点地开展专题教育活动,为今后学生管理工作打好基础。本次活动的重点是控烟和垃圾分类宣传教育,新生要重点做好安全教育和纪律教育。
7.督查督导,教育惩处
活动期间,活动领导小组、学校督导室及相关部门要加强检查和监督,对各学院(部)的教育月活动开展情况进行写实记录。对于在活动期间顶风违纪违规的学生要从快从严处理。
8.检查评比,选树先进
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制定检查评比办法,要将定期检查与抽查相结合,组织开展检查评比,评选出先进集体和个人并进行表彰。
附件1:2019-2020学年第一学期“安全、文明、法制教育月”活动主要工作安排
附件2:2019-2020学年第一学期“安全、文明、法制教育月”活动先进集体及个人评选表彰办法
附件3:2019-2020学年第一学期“安全、文明、法制教育月”活动学院(部)考核评分表
江西应用技术职业学院行政办公室
2019年9月10日
附件1:
2019-2020学年第一学期
“安全、文明、法制教育月”活动主要工作安排
阶段 |
时 间 |
内 容 |
组织部门 |
宣传发动阶段 |
9月17日前 |
制定、下发和宣传学校活动方案 |
学工部 |
召开教职工会议,传达文件精神,讨论制定学院(部)实施方案 |
各学院(部) |
召开学生动员大会 |
各学院(部) |
召开主题班会,讨论制定班级实施细则 |
各班级 |
活动 实施 阶段 |
9月18日 至10月17日 |
组织学习“七条安全禁令”和开展“三排查” |
各学院(部) |
“青春告白祖国” |
校团委 |
“我和我的祖国”主题读书活动 |
学工部、各学院(部) |
新生入学教育考试 |
学工部 |
食堂文明用餐活动 |
校团委、后勤中心、各学院(部) |
控烟活动和垃圾分类教育 |
各学院(部) |
“治脏治乱百日攻坚 净化美化喜迎国庆”活动 |
各学院(部) |
开学初全校学生心理健康状态大排查 |
学工部 |
新生心理测试及建档、新生心理适应专题讲座 |
学工部 |
学生动态建档、寻访好人好事 |
学工部、各学院(部) |
教室卫生和学习纪律检查 |
校团委 |
“示范宿舍”评比 |
学工部 |
严查晚归漏宿 |
安保处、各学院(部) |
考核总结 阶段 |
11月5日前 |
总结,形成书面材料 |
各学院(部) |
检查考核评比 |
活动领导小组 |
总结表彰大会 |
活动领导小组 |
附件2:
2019-2020学年第一学期“安全、文明、法制教育月”活动
先进集体及个人评选表彰办法
教育月活动结束后将评选出活动中的优秀单位、先进班级、十佳宿舍、先进个人。评选标准及评选办法如下:
一、优秀单位
1.评选标准:详见“安全、文明、法制教育月”活动学院(部)考核评分表;
2.评选办法:按照分数由高到低位列前1/3且总分≥85分的学院(部)为“优秀单位”。分数由教育月活动领导小组成员对各学院(部)开展工作情况进行检查打分。
二、先进班级
1.评选标准
(1)能按照教育月活动相关要求制定班级活动方案并开展实施,效果较好;
(2)班级成员能自觉遵守学院规章制度,教育月期间无违纪违规现象;
(3)积极参加学校和学院在教育月期间组织的相关活动并取得较好成绩;
(4)班级内宿舍卫生情况较好,所有宿舍在三星级以上(含);
(5)班级学生无不文明行为。
2.评选办法
先进班级由各学院(部)教育月活动领导小组根据评选条件评选,按照本学院(部)在校班级数的15%推荐,由学校教育月活动领导小组审定。
三、示范宿舍
1.评选标准
(1)宿舍成员能自觉遵守学院宿舍管理有关规定,在教育月期间无任何违纪违规现象;
(2)宿舍卫生情况良好,符合学院五星级宿舍评选标准;
(3)宿舍成员积极参加教育月相关活动,积极配合和协助老师开展相关工作。
2.评选办法
各学院(部)推荐不高于本学院(部)在校学生宿舍数的5%,宿管办根据评选标准,结合日常检查结果,评选出“示范宿舍”,由学校教育月活动领导小组审定。
四、先进个人
1.评选标准
(1)模范遵守教育月相关规定,无任何违纪现象;
(2)能团结、帮助、带领、监督同学遵守学院规定,协助学校、学院开展各项工作,表现突出。
(3)所在宿舍的卫生在三星级以上(含)。
2.评选办法
先进个人由各学院(部)教育月领导小组根据评选标准在学生中评选推荐,人数不超过本学院班级总数,由学校教育月领导小组审定后产生。
学校将对本次教育月中的优秀单位、先进班级、示范宿舍、先进个人进行表彰和奖励。
附件3:
2019-2020学年第一学期“安全、文明、法制教育月”活动 学院(部)考核评分表
院部名称: 自评总分: 评比得分: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细则1 |
细则2 |
考核办法 |
自评分 |
评分部门 |
评分结果 |
宣传发动 15分 |
1.制定活动方案(6分) |
学院部制定了实施方案和活动计划表(4分) 各班级制定了实施细则(2分) |
无个性化活动措施扣2分;无活动计划和分工表扣2分;无检查评比措施扣2分。 |
查看上交的学院、班级(大学院5个、小学院3个,以下班级抽查均按此例)实施方案和实施细则;学院活动计划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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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工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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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召开动员大会(6分) |
召开了教职工动员大会(2分) 召开了学生动员大会(2分) 各班级召开了动员会(2分) |
学院教职工动员大会和学生动员大会未在学院网站上报道扣2分;班级动员会未拍照记录扣1分。 |
教职工、学生动员大会以打印出来的学校、院部网站新闻为准;班级动员以抽查班级微博、朋友圈等及时发图文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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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工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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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通过多种方式进行宣传动员(3分) |
网站、条幅、橱窗、广播、主题班会等形式进行宣传动员(3分) |
院部提交相关材料,至少使用3种以上方式,少1种扣1分。 |
以上报材料的打印图片或照片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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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工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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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开展42分 |
1.社会主义价值观系列活动(8分) |
各班级、团支部召开以“永怀初心 砥砺前行”主题教育活动主题团日活动(2分);各学院(部)开展学习座谈、报告宣讲、征文演讲、团干部培训等多种形式的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党的十九大精神活动5次(5分)创新举办相关活动(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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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打印出来的学校、院部网站新闻为准,班级以抽查班级微博记录或者朋友圈及时发图文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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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团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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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开展“我和我的祖国”主题读书活动(8分) |
学院通过会议等形式宣传“我和我的祖国”主题读书活动(2分);各班级开展了“我和我的祖国”主题读书活动(2分);学院(部)积极组织学生参与“我和我的祖国”线下知识竞答以及全省网络答题活动(4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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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学校网站、院部网站新闻为准;班级活动以班级微博或者朋友圈及时发图文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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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工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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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开展环境卫生整治活动(5分) |
召开院(部)“治脏治乱百日攻坚 净化美化喜迎国庆”、控烟以及垃圾分类主题班会(3分);每周进行一次全面卫生大扫除活动(1分);每日安排了打扫教室、宿舍人员,有安排表(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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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院部网站新闻为准;班级活动以抽查班级微博或朋友圈及时发图文为准;提供每周一大扫的全面清扫的记录、图片等(包括教室、实训室、包干区、寝室等),共计至少四次;查看是否在宿舍张贴卫生值日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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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工部、校团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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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开展安全教育活动(4分) |
院部开展了活动(2分);班级开展了活动(2分) |
重点检查对七条安全禁令学习、三排查、校园贷风险防范教育、防诈骗、禁止攀爬等。 |
院部活动以打印出来的学校、院部网站新闻;提交三排查台账;班级活动以抽查班级微博或朋友圈及时发图文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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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工部、安保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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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开展文明宣传教育、文明行为养成教育活动(3分) |
开展了文明宣传教育(2分);积极组织学院学生参与并协助“回收餐盘”活动(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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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部活动以打印出来的学校、院部网站新闻为准;组织学生参与协助“回收餐盘”行动,以学生会考核为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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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工部、校团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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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开展纪律法规教育(2分) |
开展纪律法规教育(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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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报送学习图片、文字材料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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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工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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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开展心理健康教育活动(6分) |
开展心理健康教育主题活动及心理健康知识普及活动(2分);院部和班级建立了心理和行为异常学生档案并进行了跟踪谈心谈话(2分);3.院部能很好的指导心理发展部、班级心理委员、宿舍心理联络员开展培训等心理主题活动(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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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报送活动图片、文字材料为准,心理档案和跟踪谈话记录,以学工部心理咨询中心检查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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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工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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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开展“示范宿舍”评选活动(4分) |
各学院(部)组织学生净化、美化宿舍活动。(4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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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教育月期间宿管办检查的宿舍星级率情况为参考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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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工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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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开展班级学生动态档案建档工作(2分) |
建立班级学生动态档案(2分) |
检查班规、好人好事、违纪处分等班级上墙情况 |
学工部依据检查结果打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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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工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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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成效34分 |
1.无安全事故(5分) |
未发生违反安全禁令的打架斗殴、盗窃、违规使用大功率电器等安全事故。 |
发生安全事故的,按照所占院部人数比例多少给予扣分 |
安保处根据实际情况打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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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保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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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无迟到旷课现象(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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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发现每人次扣0.1分 |
以学工部每日抽查班级到课率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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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工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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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学生无不文明行为(5分) |
学生没有抽烟、染发、不端餐盘、奇装异服、乱丢乱抛、男女同学交往过当等不文明行为 |
检查发现每人次扣0.1分 |
以学工部检查结果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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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工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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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教室环境卫生(5分) |
重点查看环境卫生整治情况 |
依据院部教室卫生平均分高低,从5分起,依次递减0.5分。环境卫生整治过程中学校抽查到较差的,一次扣1分。 |
以学生会检查结果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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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团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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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宿舍环境卫生干净整洁(5分) |
重点查看环境卫生整治情况。宿舍卫生(3分);宿舍包干区卫生(2分) |
不列级宿舍每间扣0.1分。环境卫生整治过程中学校抽查到较差的,一次扣1分。 |
以宿管办评分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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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工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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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工作创新或长效机制、有创新性地开展工作。(9分) |
在工作中形成了独特有效且可推广的工作制度或机制,具体为有相应的规章制度或详细的运行过程且明显效果。 工作有创新,活动形式新颖且效果好。 在点名制度、校园贷专项整治、团学工作大考评及其他方面有创新并得到师生的好评,有实实在在的成效。 |
每项3分,最高9分。 |
须说明创新点及工作成效,提供支撑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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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工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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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9分 |
1.进行工作总结评比(4分) |
院部有总结和检查评比(2分),班级有总结(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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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查看上交的院部、班级总结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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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工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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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通过各种媒体宣传教育月各项工作(5分) |
院部级媒体宣传(1分);学院级媒体宣传(2分);校外媒体宣传(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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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网络新闻截图或纸质媒体复印件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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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工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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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以往教育月活动中报过且现在还在实施的制度或长效机制不用重复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