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集毕业生就业与创新创业典型案例的通知
各系(部):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做好2013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教学[2012]11号),加强就业创业教育和就业指导服务的要求,大力宣传毕业生就业创业先进典型,弘扬创新创业精神,鼓励和引导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和自主创业,收集富有我院特色、贴近学生生活的毕业生就业与创新创业典型案例,旨在宣传我院毕业生在实际工作中取得的成绩,在全院营造良好的就业环境。通过树立榜样、宣扬典型,扩大我院优秀青年毕业生的影响力,用毕业生的亲身体验为广大在校学生提供就业、升学以及学习、生活等多方面的指导和借鉴,提高我院大学生的思想道德修养与专业素质,提升自身综合实力和竞争力,为将来的就业及择业奠定良好的基础。
各系(部)要征集这方面的先进典型案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范围
我院优秀毕业生,重点是2008年以后的高职毕业生。
二、征集条件
1、面向西部、基层就业典型:宣传扎根基层建功立业的优秀毕业生先进事迹,弘扬他们在新形势下服务国家、奉献社会的精神,遴选一批毕业生到基层就业、服务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先进典型予以宣传。
2、升学典型:深入发掘毕业生扎实专业基础、勤奋刻苦学习、学业上有所突破的典型。
3、机关、企事业单位就业典型:应聘经历、目前就业状况以及工作前景等。
4、创新创业典型:自主创业的过程、困难、弯路、收获,创业期间最感人的事、人、物或场景,以及其他创新模式介绍和创业经验的点滴体会。
5、征兵入伍、出国等其他方面的就业典型。
三、征集标准
1、真实性。来自基层就业和创新创业真实的记录。
2、创新性。紧跟或引领时代潮流,具有观念、服务、管理等创新的性质。
3、典型性。具有代表性和标志性,有一定影响力和积极推动作用。就业杰出指在基层就业项目中社会服务方面取得显著成绩和在公司或事业单位担任重要职务,得到公司或单位褒奖的事迹材料;创新创业方面形成一定社会影响,尤其在社会经济发展方面有突出的贡献。
4、示范性。能够激发广大大学生的基层就业和创新创业热情,引导学生树立科学的就业观、创业观和成才观。
四、征集要求
1、各系(部)要高度重视,认真遴选推荐。毕业生就业和创新创业教育成果是学校教学质量和人才培养质量的重要体现,此项目已纳入毕业生就业工作评估中。遴选和推荐毕业生就业创业典型,对于总结学校就业创业教育工作经验、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促进毕业生就业创业具有重要的推动作用, 各系(部)要充分认识这项工作的重要意义,积极收集近年来毕业生就业创业典型,做好遴选和推荐工作。
2、各系(部)要深入挖掘,认真组织整理,填写好《毕业生就业与创新创业典型案例征集表》(见附件1),认真撰写典型案例推荐材料(要求见附件2),以上材料一式两份,交招就处一份,系部存档一份,同时将电子稿发送给招就处(联系人:胡庆林,电话:8326576,邮箱:jxyyzjc@126.com)。
3、请各系(部) 于3月31日前将2到5个典型案例交到招就处,用于招生宣传。在10月1日前按历年系(部)高职毕业生人数的1%的比例将征集的典型案例交到招就处,用于整理结集成册,作为就业指导课辅助教材。学院对其中特别优秀的毕业生典型将进行宣传。
4、学院将对推荐上来的毕业生就业与创新创业典型进行评比,并根据评比结果给予奖励。
5、建立总结推广先进典型经验的长效机制。各系(部)要进一步加强对毕业生就业状况的跟踪调查,逐步建立就业创业典型案例收集的工作制度。加强对先进典型经验的宣传力度,结合学院教学活动安排,组织开展基层就业和创新创业报告、指导讲座等活动,提高大学生基层就业和创新创业意识和能力,努力形成鼓励面向基层就业、激励创业的良好氛围。
附件: [点击浏览该文件:关于征集毕业生就业杰出与创新创业典型案例征集表及材料写作要求.doc]
1、毕业生就业与创新创业典型案例征集表
2、毕业生就业与创新创业案例征集表及材料写作要求
2013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