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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表彰全市雷锋班级、雷锋中队的通知
2016-03-18 00:00 admin   本站原创 

各县(市、区)团委、少工委、市属各大中专院校团委、中学团委:

为进一步推进学校共青团、少先队组织学雷锋活动深入开展,弘扬助人为乐的雷锋精神,促进社会主义和谐校园建设,展示当代青少年学生奋发向上的精神风貌,树立青少年学生先进典型,引导广大青少年学生自觉成长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团市委、市少工委决定开展雷锋班级、雷锋中队评选表彰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雷锋班级评选范围为全市中学、中职学校、市属各大中专院校的班集体。

雷锋中队评选范围为全市中小学少先队中队。

二、评选标准

1. 有积极明确的班级获中队奋斗目标,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团支部、班委会或少先队组织健全且发挥了核心作用,主题团(队)日活动正常开展。

2.班级或中队精神风貌健康向上,全体同学积极倡导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规守纪、文明礼貌、团结友爱、热爱集体、助人为乐,学习气氛浓厚,具有奋发向上的良好学风和班风。

3、勤奋、求实、创新、诚信的优良学风,积极参加学科课外活动。

4、积极开展学雷锋等主题实践活动,全体同学能够从自己做起,从身边做起,力所能及地为他人、社会、国家多做有益的事,把学习雷锋精神落实到日常生活和学习中,落实到实际行动中,并有较为典型的先进事迹;大中专院校班集体认真组织社会实践、文化科技、志愿服务等活动。

三、评选名额

雷锋班级、雷锋中队由各地团委、少先队组织推荐,市属各大中专院校、市直中学雷锋班级由学校团委推荐申报。

各地要严格按照标准推荐候选集体。对于未达到评选标准的集体将缺额评选,不另行通知。

四、申报要求

1. 各地各单位要认真组织好申报工作,在推荐提名时要有学生代表参加,并听取任课教师和其他班集体同学代表的意见,按照申报条件综合考评。

2. 各地各单位拟申报的候选班集体,要在校内进行公示,广泛听取师生意见,接受大家监督。公示时间不少于3 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后,被推荐评选的班集体或中队要按照通知要求由所在学校填写申报表(见附件)

3、各团县(市、区)委、少工委、大中专院校团委、市直中学团委请按名额进行申报并于2016310日前统一将申报表(附件1)发送至团市委学少部邮箱:gztswxsb@163.com纸质版盖章后报至团市委学少部办公室。

联 系 人:范文婷

联系电话:8409131

附件:1赣州市雷锋班级(中队)申报表;

2雷锋班申报名额分配表。

共青团赣州市委 赣州市少工委

2016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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