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我院人才培养质量年度报告(2016)编制工作,学院于11月18日在行政楼三楼会议室召开了人才培养质量年度报告(2016)编制工作会议。学院院长李国清、副院长陈传胜、各系主任和部门负责人参加了本次会议,会议由学院副院长陈传胜主持。
高教研究室主任刘旺生传达了《关于报送高等职业教育质量年度报告(2016)的通知》(教职成司函〔2015〕138号)和江西省教育厅关于做好高等职业教育质量年度报告(2016)相关要求,重点对“提交学院教育质量年度报告(2016)相关资料及要求”进行了解读,对我院人才培养质量年度报告(2016)编制工作进程、任务分工、具体工作要求等进行了详细部署和安排。
陈传胜对我院本次人才培养质量报告编制工作提出了明确的要求,他指出,编制质量年度报告要明确任务分工,积极介入、主动参与,注重特色和亮点,每个系在上报学院时要加以提炼,至少上报一个本系的特色项目。
李国清首先阐明了编制人才培养质量年度报告的重大意义,并对本次人才培养质量年度报告编制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李国清指出,编制并发布质量年度报告是学院建立健全人才培养质量保证与监控体系的内在要求,是学院主动回应社会关切、接受社会监督、完善信息公开制度的一项重要举措,也是学院向社会展示学院风貌、宣传办学理念和教育教学成果的重要途径。各部门要高度重视质量年度报告编制工作,认真做好组织、策划、编制工作,将质量年度报告编制工作和教学工作诊断改进相结合,进行认真梳理和总结,使学院在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文化传承创新等方面凝练特色和形成典型案例,客观准确地反映学院高职教育教学质量,在规定时间内高标准、高质量完成报告编制工作。(刘旺生审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