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江西应用技术职业学院固定资产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红头文件
各二级学院、部(处、室、馆、中心)、校属各单位:
《江西应用技术职业学院固定资产管理暂行办法》经2022 年5 月20 日第4 次党委会审议通过,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江西应用技术职业学院校长办公室
2022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