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纪检监察室
网站首页|组织机构|党纪国法|警钟长鸣|时事热点|廉政文化|学校首页
筑牢反腐倡廉思想防线 提... 04-16
学校深入开展“3·23”警... 03-25
江西:通报12起违反中央... 09-18
李希在中央纪委常委会会... 09-10
2024年5月全国查处违反中... 07-03
更多>> 
请输入要搜索信息的内容!

地址:江西省赣州市蓉江新区高校园区文峰路9号

邮编:341000 

举报电话:

0797-8326179(纪委监督检查室)

0797-8327369(纪委综合办公室)

举报邮箱:

jdjc@jxyy.edu.cn(纪委监督检查室)

jwb@jxyy.edu.cn(纪委综合办公室)

 
廉政动态
赣州组织开展《准则》和《条例》学习情况督查
2016-02-29 00:00 佚名  本站原创

“党员受到警告处分多长时间内,不得在党内提升职务和向党外组织推荐担任高于原任职务的党外职务?”“对违纪党员免予处分,可以不作出书面结论,但应当在一定范围内口头通报。是这样的吗?”连日来,赣州市政府办公厅的几名党员干部利用中午休息时间,对一套《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知识测试卷进行认真作答,并不时进行讨论。

  据悉,为检测全市广大党员干部对《准则》和《条例》学习情况及掌握程度,最近,赣州市纪委编写了一套《准则》和《条例》知识测试卷,刊登于2月18日《赣南日报》3版,要求各地各单位在2月底前组织全体党员干部进行答卷测试。

  同时,该市还下发了《关于开展< 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学习贯彻情况督查的通知》,由市纪委联合市委宣传部和市直机关工委等有关部门成立督查组,采取实地查看、随机提问、组织考试等方式,对各地各单位党委(党组)领导班子学习《准则》和《条例》的情况、开展宣传工作情况和每一位党员学习情况等进行重点督查,对《准则》和《条例》知识测试卷的作答情况进行抽查。

  “通过学习和测试,可以更好地帮助我们深入理解掌握《准则》和《条例》的主要内容和精神实质,从而进一步增强组织纪律观念,规范我们的一言一行,增强遵守纪律的自觉性。”赣州市政府办公厅行政处处长肖文军说。

关闭窗口
 
 
 

江西应用技术职业学院  版权所有@2016   赣ICP备06002344号   学校地址:江西省赣州市开发区文峰路9号
联系电话:0797-8327999 传 真:0797-8327999   招生就业处:0797-8326546 0797-8326576  邮政编码:341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