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检监察案件受理,是指纪检监察机关按照规定接受涉及党组织和党员、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和由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违犯党纪政纪行为的线索和材料,并予以恰当处理的活动。受理必须搞清以下情况:
(1)被反映人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籍贯、职业、工作单位、住址和现任职务;
(2)违法违纪的事实经过;
(3)受理材料的来源,反映人的姓名、工作单位和住址;
(4)反映人的要求。纪检监察案件受理,是指纪检监察机关按照规定接受涉及党组织和党员、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和由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违犯党纪政纪行为的线索和材料,并予以恰当处理的活动。受理必须搞清以下情况:
(1)被反映人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籍贯、职业、工作单位、住址和现任职务;
(2)违法违纪的事实经过;
(3)受理材料的来源,反映人的姓名、工作单位和住址;
(4)反映人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