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高校毕业生征兵工作已经结束,截至2010年3月1日,我校共有42名学生应征入伍,其中2009年应届毕业生20名。根据财政部、教育部、总参谋部于2009年4月颁布的《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高等学校毕业生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暂行办法》(财教[2009]35号)及《关于做好2009年度高校毕业生服义务兵役学费补偿贷款代偿材料审核及备案工作的通知》(教助中心[2009]101号)精神,我校积极进行了学费补偿贷款代偿的政策落实工作。
为确保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工作顺利进行,学工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积极与毕业学生家长及入伍所在地的学生资助管理部门联系,在保卫处,计财处的配合下,做好申请材料的递送及审查把关,在规定时间内将我校应征入伍毕业生的材料信息报送给省学生资助中心,确保我校每一位符合条件的入伍大学毕业生都能享受到学费补偿或者贷款代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