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2月4日是我国第3个“国家宪法日”,为响应今年国家宪法日“学宪法,讲宪法”的主题,12月4日晚7:30,社会管理学院在6栋4楼多媒体教室组织全院学生开展“宪法日”宣教活动。活动由社会管理学院党总支副书记何希纯主持,各班班主任及全体学生参加了宣教活动。
会议伊始,何希纯从国家宪法日的设立背景、目的和现行《宪法》的主要内容等方面为大家解读了设立国家宪法日的重大意义。此外,习近平总书记在首个国家宪法日到来之际曾作出过重要指示:“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是党和人民意志的集中体现,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法律权威、法律效力。我国宪法是符合国情、符合实际、符合时代发展要求的好宪法,是我们国家和人民经受住各种困难和风险考验、始终沿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前进的根本法制保证。坚持依法治国首先要坚持依宪治国,坚持依法执政首先要坚持依宪执政。要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坚决维护宪法法律权威。要以设立国家宪法日为契机,深入开展宪法宣传教育,大力弘扬宪法精神,切实增强宪法意识,推动全面贯彻实施宪法,更好发挥宪法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中的重大作用。”
随后,全体与会人员共同观看了两部“国家宪法日”的宣传短片。短片通过动漫的形式,以诙谐幽默,通俗易懂的叙述方式,分别从我国《宪法》的诞生、法律地位、在社会生活中的作用等方面宣传宪法的有关知识,起到了很好的普法效果。
社会管理学院将宪法学习与学院人才培养和文化建设相结合,积极引导青年学子主动学习宪法,自觉捍卫宪法,弘扬宪法精神,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全面依法治国方针的具体表现。促使学生努力成长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有力推动者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坚定拥护者。
(审核:何希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