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直机关工委、省直机关文明委《关于表彰省直机关第八届文明单位的决定》(赣直党字[2011]4号),我院荣获省直机关第八届文明单位荣誉称号。
一直以来,学院党委高度重视精神文明创建工作,全院上下紧紧围绕省国土厅、省教育厅的中心工作,以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根本,结合本院实际扎实推进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将精神文明建设作为学院事业发展的重要支持,使学院精神的传承成为学校的育人理念与师生共识;积极开展“创先争优年”、“发展提升年”、“项目落实年”活动;围绕建党90周年开展了形式多样的文明创建活动;开展和谐校园建设,致力于黄金校区校园环境绿化和提升改造;健全完善精神文明建设长效机制,走出了一条独具特色的精神文明创建之路。
此次评选总共有447个单位荣获省直机关文明单位称号。我院连续多年获此殊荣标志着我院文明单位的创建工作保持了较高的水平。今后,我院将再接再厉,进一步完善组织体系和工作机制,切实增强精神文明建设的针对性实效性和吸引力感染力,坚持以人为本,发挥自身优势,树立起良好的社会形象,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