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西省直机关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公布了《省直机关文明办关于表彰省直机关第十九届精神文明的通报》,我校再次榜上有名,荣获“省直机关第十九届精神文明单位”荣誉称号,这是我校连续多年获得这一荣誉。
多年来,我校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紧紧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大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把精神文明创建与党建思政、意识形态、深化文明城市建设、校园综治等工作紧密结合起来,重点突出党建引领、文化建设、作风建设,以学铸魂、以文化人、以德润心,不断推动精神文明建设走向深入,营造团结和谐、健康向上的校园文化氛围和育人环境,推动学校各项事业持续健康发展。学校先后荣获第十四届、第十五届“省级文明单位”,多年持续荣获“省直机关精神文明单位”,获评“赣州市文明校园”和“赣州市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延伸阵地达标单位”。
此次荣获“江西省直属机关第十九届文明单位”荣誉称号,是学校精神文明创建工作的又一项成果,也是全校师生勠力同心、共同奋斗的结果。接下来,学校将坚持文明创建与各项事业发展同步,着力突出工作特色亮点,以精神文明建设助推学校事业再上新台阶、再创新辉煌,为国家“双高”建设、提质培优行动计划和职教本科学校创建提供强有力的思想保证、精神动力、道德滋养和文化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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