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青团江西应用技术职业学院委员会文件
赣应职院团发〔2024〕26号
关于明确学校国旗升降、国歌奏唱负责机构名称的通知
校团委属各单位、校学生会、学生社团团工委、学生自律委员会、大学生艺术团、第二课堂管理中心,各团总支,各二级学院(章贡校区)学生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法》等有关规定,经校团委研究,决定学校黄金校区每周升降国旗工作由大学生艺术团直属组织“江西应用技术职业学院大学生国旗护卫队”执行,章贡校区每周升旗工作由“江西应用技术职业学院章贡校区学生国旗护卫班”执行;国歌奏唱由大学生艺术团直属组织“江西应用技术职业学院‘红色号角’管乐团”执行。相关负责组织要根据国家法律规定加强管理,严格按照程序执行。
以上队伍根据学校安排参加各类重大活动。
特此通知
(此页无正文)
共青团江西应用技术职业学院委员会
2024年7月1日
江西应用技术职业学院团委办公室 2024年7月1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