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3年上半年江西省教育厅科学技术研究项目结项和变更工作的通知
现将《关于做好江西省教育厅科学技术研究项目结项和变更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转发给你们,请务必做好通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题和变更范围
1.结题范围:已获批2年及以上的省教育厅科技项目。
2.变更范围:在研期间的省教育厅科技项目(课题结题半年前提出变更申请)。
二、结题、变更要求
1.结题要求
①结题人需将申报书预算表和决算表的纸质版本于2023年5月31日前须提至高教与科研处,根据省里结题要求需通过财务部门审核,审核无问题后方可结题。
②结题人需按照申报书内的预期研究成果进行结题,并填写附件2;结题材料可参考附件5的格式填写材料,达不到结题要求的请勿提交结题材料。
材料提交:附件1+附件2+附件5均提供电子版本,附件1提交纸质材料一式一份,A4双面打印(有3位评审专家以上的签字盖章的专家评审意见原件)。
2.变更要求
申请人需填写项目变更申请表(附件3)和项目变更汇总表(附件4)。
材料提交:附件3+附件4均提交电子版本,附件3提交纸质材料一式一份。
三、材料受理时间
除预算表和决算表须在2023年5月31日前提交,其它结题材料须在2023年6月19日前提交。邮箱kyc@jxyy.edu.cn,行政楼308。
高教与科研处
2023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