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文件依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完善就业失业登记管理办法的通知》(人社部发〔2014〕97号)
二、适用对象:毕业年度内(指毕业当年的1月1日至12月31日)高校毕业生中的就业创业人员。
三、准备材料
1、2寸照片2张。
2、身份证复印件1张。
3、学生证复印件1张(适用在校生。对已毕业离校学生凭毕业证复印件)。
4、填写《就业创业证》申请表1份。
5、就业创业证明。(营业执照、就业协议等)
四、发放单位
1、在校期间,由各高校毕业指导中心集中收集资料,每周二交赣州市劳动就业局(地址:青年路45号)办理。五个工作日内办理完结。在校毕业生自行到学校领取《就业创业证》。
2、毕业后离校人员之间到居住地劳动就业局申领《就业创业证》。
五、咨询电话:8225810
我校咨询电话 胡老师 82645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