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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招生章程
2010-04-21 00:00 佚名   本站原创 

一、院校名称、校址:江西应用技术职业学院,江西省赣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校园区。

二、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三、办学性质:江西省重点建设首批示范性高职院校,公办、省属普通高等院校。

四、录取规则:

1、按教育部要求,实行学校负责、招办监督体制,按考生德智体三方面公平、公正、择优录取;

2、外语语种要求:外语语种不限,英语类专业要求考生的语种为英语。

3、男女比例:男女比例不限。

4、健康要求:考生身体需符合国家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标准》。

5、专业安排办法:对进档考生,按照专业志愿优先、总分优先的原则安排专业。

6、分数级差:不设立非第一志愿考生的分数级差。江苏省的考生按照“先分数后等级”的排序办法,择优录取。

7、对加分或降分投档考生:执行各省市区的照顾加分政策,加分考生可凭加分后的成绩投档。

五、毕业证书:学生在校期间修满教学大纲规定的学分,即可取得教育部统一编号的专科毕业证书。

本校公布招生章程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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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政编码:341000 传真:07978264599 83265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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