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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全国高等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信息安全技术应用与评估项目竞赛规程
2012-04-16 00:00 佚名   本站原创 

2012年全国高等职业院校技能大赛

  信息安全技术应用与评估项目竞赛规程

  一、竞赛项目名称

  信息安全技术应用与评估

  二、竞赛目的

  通过竞赛,促进全省高职计算机网络技术及相关专业面向行业应用,进一步优化专业课程设置、创新工学结合人才培养模式、深化校企合作体制机制。考察高职学生在网络组建、网络配置与应用、网络安全与信息安全等方面的关键技能和职业素养。同时兼顾考查参赛学生的质量、效率、成本和规范意识,主要包括:团队协作能力、项目组织与实施能力、技术文档撰写能力等。

  通过竞赛,展示高职学生在计算机网络安全领域的实践能力,提高社会对高职专业人才的认可度,提高高职学生的就业水平。引导专业教学方向调整,以适应产业快速发展的新技术新趋势。

  三、竞赛内容与规则

  (一)竞赛内容

  本竞赛重点考查参赛学生网络信息安全的实践技能,具体包括:

  1根据竞赛方案及实际工程项目实践要求,实现基础网络搭建的能力,主要有网络的连接,服务器和网络设备的安装、配置和调试以实现互联互通等;

  2根据竞赛方案内容及安全防护设计方案,在网络设备及安全设备上配置各种安全策略,以满足应用需求的能力;

  3 根据网络安全需求对网络运行进行监控的能力;

  4根据网络实际运行中所面临的安全威胁,防范并解决网络恶意入侵和攻击行为的能力;

  5根据国家标准提交标准化的工程验收文档和评估报告的能力。

  (二)竞赛规则

  1.比赛以团队方式进行,每个参赛队由3名选手组成,其中队长1名,选手须为同校在籍学生,性别和年级不限,每个参赛队可配指导教师2名。

  2.竞赛时间180分钟。

  3.竞赛所需的硬件、软件和辅助工具由组委会统一布置,选手不得私自携带任何软件、移动存储、辅助工具、移动通信等进入赛场。

  4.每个参赛队可配备2名指导教师,指导教师经报名并通过资格审查后确定。竞赛过程中,允许参赛选手在规定的时间里按照竞赛规则,接受领队指导教师指导。参赛选手可自主选择是否接受指导,接受指导的时间计入竞赛总用时。

  5.参赛选手须提前20分钟入场,入场必须佩戴参赛证并出示学生证。按工位号入座,检查比赛所需一切物品齐全后选手签字方可开始参赛。选手在比赛中应注意随时存盘。迟到超过10分钟不得入场。

  6.竞赛过程中,选手须严格遵守操作规程,确保设备和人身安全,并接受裁判员的监督和警示。若因选手因素造成设备故障或损坏,无法继续比赛,裁判长有权决定终止该队比赛;若因非选手个人因素造成设备故障,由裁判长视具体情况做出裁决。

  7.比赛过程中或比赛后发现问题(包括反映比赛或其它问题),应由领队在当天向组委员会提出书面陈述。领队、指导教师、选手不得与比赛工作人员直接交涉。

  8.竞赛结束(或提前完成)后,参赛队要确认成功提交竞赛要求的文件,裁判员与参赛队队长一起签字确认,参赛队在确认后不得再进行任何操作。

  9.其它未尽事宜,将在赛前向各领队做详细说明。

  四、竞赛流程

  1 参赛队报到;

  2 领队会议(介绍比赛规程,分组抽签和赛场工位抽签等事项);

  3 组织熟悉场地,组织参赛选手赛前熟悉场地;

  4 举办开幕式;

  5 分两天正式进行比赛(期间组织观摩、交流活动);

  6 比赛结束(参赛队上交比赛成果);

  7 专家评委进行评定;

  8 举办颁奖仪式、闭幕式;

  9 召开竞赛执行委员会总结会议。

  五、评分标准

  (一)评分方法

  1.所有参赛代表队评分由裁判委员会统一评定。

  2.大赛考试题目和评分标准按照本竞赛规程在大赛开始前7天由专家组拟定。

  3.采取分步得分、错误不传递、累计总分的计分方式。分别计算环节得分,按规定比例计入团队总分,不计参赛选手个人成绩。

  4.参赛队的得分按去掉1个最高分和1个最低分后的算术平均值计分。

  5.当总分相同时,再按照效率→成本排序。效率:用时少的排名靠前;成本:设备、材料使用少者排名靠前。

  6.在竞赛时段,参赛选手如有不服从裁判和监考、扰乱赛场秩序等不文明行为的,由裁判长在10分范围内扣减该专项相应分数,情节严重的取消比赛资格,参赛队比赛成绩为0分。参赛选手有作弊行为的,参赛队比赛成绩为0分。

  (二)评分细则

  分类

  考核内容

  分值比例

  备注

  大赛组织

  (5%)

  团队风貌

  1%

  精神面貌

  团队协作

  1%

  凝聚力

  团队组织

  1%

  有效沟通

  工作计划

  1%

  有组织

  团队纪律

  1%

  执行力

  基础网络部署

  (30%)

  基础网络预设

  5%

  配置文件的保存与恢复

  基础网络组建

  5%

  正确连接线缆

  基础网络配置

  20%

  正确配置设备

  安全网络策略部署及主机加固

  (45%)

  漏洞定位准确性

  5%

  主机安全防护意识

  主机加固正确性

  10%

  主机安全防护方法

  部署及搭建IDS

  10%

  部署能力,阅读IDS日志及分析

  设置防火墙策略

  10%

  配置正确的网络访问策略

  网络设备安全配置

  10%

  配置网络设备的安全策略

  攻防对抗

  (10%

  入侵和防入侵能力

  10%

  安全漏洞的利用和修补

  工作文档

  (10%)

  文档正确性

  5%

  表达能力

  文档规范性

  5%

  行业书写标准

  六、竞赛项目行业、职业技术标准

  网络工程在设计、组建信息系统过程中主要有以下6项国家标准,参赛代表队在实施竞赛项目中要求遵循如下规范:

  序号

  标准号

  中文标准名称

  1

  GB17859-1999

  《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等级划分准则》

  2

  GB/T20271-2006

  《信息安全技术信息系统通用安全技术要求》

  3

  GB/T20270-2006

  《信息安全技术网络基础安全技术要求》

  4

  GB/T20272-2006

  《信息安全技术操作系统安全技术要求》

  5

  GB/T20273-2006

  《信息安全技术数据库管理系统安全技术要求》

  6

  GA/T671-2006

  《信息安全技术终端计算机系统安全等级技术要求》

  七、竞赛场地和环境标准

  按照U形布置竞赛工位,每个工位内设有操作平台。赛场每工位配备220伏电源,工位内的电缆线应符合安全要求。每间竞赛工位面积6-9㎡,以确保参赛队之间互不干扰。竞赛工位标明工位号,并配备竞赛平台和技术工作要求的软、硬件。环境标准要求保证赛场采光(大于500lux)、照明和通风良好,每支参赛队提供一个垃圾箱。

  八、竞赛设备技术平台

  (一)竞赛软件

  竞赛组委会提供已经安装好操作系统的PC计算机,用以组建竞赛所需网络,并安装好常用的工具应用软件。

  序号

  软件

  介绍

  1

  操作系统

  预装Windows/Linux环境

  2

  Microsoft Office 2003+2007补丁包

  文档编辑工具

  3

  超级终端

  网络设备调试工具

  4

  TFTP服务器

  设备配置文件上传、下载工具

  5

  工具软件

  竞赛所需要的所有其它软件

  (二)竞赛设备清单

  

  序号

  类型

  型号

  数量

  对比及说明

  1

  三层交换机

  DCRS-5950-28T

  1

  竞赛环境核心交换机

  2

  二层交换机

  DCS-3950-28C

  1

  竞赛环境提供二层接入使用

  3

  路由器

  DCR-2659

  2

  竞赛提供外网模拟ISP网络

  4

  防火墙

  DCFW-1800S-H-V2

  2

  竞赛出口安全网关

  5

  堡垒服务器

  DCST-6000B

  1

  竞赛安全评估的目标平台

  6

  web应用防火墙

  DCFW-1800-WAF200

  1

  保护web服务器不受外界的攻击

  7

  网络日志系统

  DCBI-NetLog200

  1

  记录关键应用的操作人、操作时间,具有很强的不可否认性

  8

  网络流控系统

  DCFS-500

  1

  检测出各网络系统的网络流量和异常情况

  9

  路由器 配件

  CR-V35MT-V35FC

  2

  广域网连接

  10

  PC

  主频1G以上,内存2G或以上

  4

  客户机

  九、申诉与仲裁

  (一)申诉

  1.参赛队对不符合竞赛规定的设备、工具、软件,有失公正的评判、奖励,以及对工作人员的违规行为等,均可提出申诉。

  2.申诉时,应递交由参赛队领队亲笔签字同意的书面报告,同时须有申诉的参赛选手、队长及指导教师签名,报告应对申诉事件的现象、发生的时间、涉及的人员、申诉依据与理由等进行充分、实事求是的叙述。事实依据不充分、仅凭主观臆断的申诉不予受理。

  3.申诉处理:赛场专设仲裁工作组受理申诉,收到申诉报告之后,根据申诉事由进行审查,3小时内通知申诉方,告知申诉处理结果。

  4.申诉人不得无故拒不接受处理结果,不允许采取过激行为刁难、攻击工作人员,否则视为放弃申诉,此外,在约定时间内,如提交申诉的相关人员未到场或中途离开,视为放弃申诉。

  (二)仲裁

  1. 大赛设置裁判委员会设仲裁工作组,负责受理大赛中出现的申诉复议并进行协商仲裁,以保证竞赛的顺利进行和竞赛结果公平、公正。

  2.参赛队不得因提起申诉或对申诉处理意见不服而停止竞赛或滋事,否则按比赛弃权处理。

  3.竞赛不因申诉事件而组织重赛。

  十、赛事保密细则和预案

  1.竞赛开始前7天完成竞赛题库设计和评分细则制定。

  2.赛题由承办校统一印刷、运输和保密管理。

  3.竞赛现场严禁参赛选手与外界沟通,如有发现一律清出赛场,废弃比赛资格。

  4.竞赛开始前2小时由竞赛执行委员会从备选试题中选定竞赛用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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