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
为贯彻学院《关于开展三月“安全、文明、法制”活动月活动的通知》(赣应职院发[2010]11号)文件精神,推动活动月的开展,使活动月取得实效,经研究决定在活动月结束时表彰一批先进集体和个人。现把有关评选的事宜通知如下:
一、奖项设置
1.先进集体:设 “安全、文明、法制”活动月优秀系(部)、特色活动先进系(部)、优秀班级、文明宿舍四个奖项;
2.先进个人:设“安全、文明、法制”活动月先进个人奖项
二、评选标准
(一)优秀系部评选标准(总分100分)
1.能按照活动月文件规定,召开专门会议,制定方案,开展宣传和教育活动。(5分)
2.根据学院统一安排,积极参加学院组织的相关活动并取得较好成绩。(5分)
3.结合活动月文件精神和系(部)实际情况,创造性地开展工作,活动效果较好。(5分)
4.所有班级能按照学院和系(部)统一安排,积极开展各种主题教育活动并有详细记录。(5分)
5.系(部)学生管理工作人员经常深入班级、宿舍了解情况,解决实际问题;辅导员(班主任)查夜符合学院要求。(10分,每少一次扣1分)
6.学生宿舍干净整洁(20分)。其中学生宿舍星级率95%以上(10分,每减少5%扣2分);五星级宿舍比率达60%(10分,每减少5%扣2分)。
7.系(部)安全稳定。未出现学生3人以上群体打架斗殴、各种刑事案件、致人轻伤或以上、恶意损坏公物、违规用电、起哄、寻衅滋事、群体上访、罢餐、罢课,非法组织游行示威、私藏管制刀具、火灾等安全事故(30分,出现事故每次扣10分,由学院活动领导小组认定)。
8.系(部)学生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没有被学院活动领导小组或督查组检查或通报违纪违规行为(20分,每检查到或通报一次扣1分)。
(二)特色活动先进系(部)评选标准
在活动月中安全教育、文明行为养成教育、法制教育、心理健康教育、宿舍文化建设等其中某一个方面工作有创新,取得了明显的成效,有推广价值。
(三)优秀班级评选标准
1.能按照活动月相关要求制定活动方案并开展实施,效果较好;
2.班级成员能自觉遵守学院规章制度,活动月期间无违纪违规现象;
3.积极参加学院和系(部)在活动月期间组织的相关活动并取得较好成绩;
4.班级内宿舍卫生情况较好,所有宿舍在三星级以上(含);
5.班级内同学无不文明行为。
(四)文明宿舍评选标准
1.宿舍成员能自觉遵守学工处发《关于加强学生宿舍管理的通知》相关要求,在活动月期间无任何违纪违规现象;
2.宿舍卫生情况良好,符合学院五星级宿舍评选标准;
3.宿舍成员积极参加活动月相关活动,积极配合和协助老师开展相关工作。
(五)先进个人评选标准
1.模范遵守活动月相关规定,无任何违纪现象;
2.能团结、帮助、带领、监督同学遵守学院规定,协助学院、系(部)开展各项工作,表现突出。
3.学生所在宿舍卫生在三星级以上(含)。
三、评选办法
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由“安全、文明、法制”活动月领导小组根据评选标准推选,候选名单提交学院领导审核后确定。(本次评选各项指标不含毕业班级)
1.优秀系(部)评选办法。
优秀系(部)全院一个,系(部)自行申报,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由学院活动领导小组根据评选条件推荐产生。
2.特色活动先进系(部)评选办法。
特色活动先进系(部)设若干个,各系(部)自行申报,提供相关材料,由学院活动领导小组根据评选条件推荐产生。
3.优秀班级评选办法。
优秀班级由各系(部)按照本系(部)班级数的15%推荐,系(部)提交本班活动月相关材料,由学院活动领导小组根据评选条件筛除不符合评选标准的班级后确定。(推荐指标:国土4,机电5,土木3,应化2,文管4、信息1、设计1,基础2,共22个)
4.优秀宿舍评选办法。
活动月期间,宿管办根据各项检查,在符合五星级宿舍条件的宿舍中推荐,推荐数不高于全院学生宿舍数的5%(全院52个)。由学院活动领导小组根据评选条件筛除不符合评选标准的宿舍后确定。
5.先进个人评选办法。
先进个人由各系(部)根据评选标准在班级学生中推荐,每个班级推荐1名(共142人)。
四、表彰办法
活动月结束后召开总结表彰大会,由学院统一表彰。
1.优秀系(部)颁发锦旗,奖励现金1200元。
2.特色活动先进系(部)颁发奖状,奖励现金500元。
3.优秀班级颁发奖状,奖励现金100元。
4.文明宿舍颁发奖状,奖励现金 50元。
5.先进个人颁发荣誉证书和纪念品。
五、其他
1.各系(部)要高度重视,认真评选,充分调动辅导员(班主任)和同学的积极性,重在评选的过程及实际效果;
2.各系(部)按照规定的程序推荐,坚持标准,宁缺毋滥;
3.各系(部)可制定相应的奖罚措施,在系(部)内进行评选表彰。
学工处
2010-3-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