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点首页部门概况规章制度学籍管理学生资助心理咨询荣誉榜办事指南主站首页
学工部
详细内容
当前位置: 站点首页>>学生资助>>正文
关于开展2018-2019学年中职国家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2019-10-08 11:40  

     

     

江西应用技术职业学

赣应职院学工发〔2019〕45号

关于开展2018-2019学年中职国家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部):

根据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印发<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奖学金评审暂行办法>的通知》的文件精神,做好本校2018-2019学年中职国家奖学金的评选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名额及指标

省级下达2019年中职国家奖学金指标2个,奖金6000元/人/学年。若有学院(部)上报的学生数少于推荐名额数,则其它学院(部)可补充推荐学生。

各学院(部)中职国家奖学金推荐名额表

序号

学院

推荐名额(数)

1

资环学院

1

2

汽车学院

1

3

机电学院

1

4

信息学院

1

5

测绘学院

1

6

财商学院

1

7

材料学院

1

8

设计学院

1

9

社会学院

1

10

军体部

1

11

章贡校区

4

合计

14

二、评选对象

2017级、2018级五年制高职全日制在籍在校学生。

三、申请条件

(一)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二)遵守法律法规,遵守《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公约》,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三)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四)上一学年学习成绩排名与综合素质测评成绩排名位于班级前5%(含5%),上一学年第一、第二学期均获得二等以上奖学金(含二等),社会实践能力、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表现突出,除学校优秀学生奖学金外,至少获得一项的院(部)级一等奖或校级二等奖以上奖项(学科竞赛类优先考虑);

(五)学习成绩排名与综合素质测评成绩排名未进入班级前5%,但达到前30%(含30%)且在道德风尚、专业技能、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表现特别突出的,可以申请中职国家奖学金,同时需要提交详细的证明材料。其中“表现特别突出”主要是指:

1.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中表现突出,具有见义勇为、助人为乐、奉献爱心、服务社会、自立自强等实际行动,在本校、本地区产生重大影响,在全国产生较大影响,有助于树立良好的社会风尚。

2.在职业技能竞赛或专业技能竞赛方面取得显著成绩。在世界技能大赛取得优胜奖以上和入围世界技能大赛中国集训队及国际性职业技能竞赛获前8名,在中国技能大赛等全国性或省级职业技能竞赛获得优秀名次(一类职业技能大赛前20名、二类职业技能竞赛前15名)。在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等专业技能竞赛获得三等奖及以上奖励,省级选拔赛获得二等奖及以上奖励。

3.在创新发明方面取得显著成绩,科研成果获得省、部级以上奖励或获得通过专家鉴定的国家专利(不包括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

4.在体育竞赛中取得显著成绩,为国家争得荣誉。非体育专业学生参加省级及以上体育比赛获得个人项目前三名,集体项目前二名。体育专业学生参加国际和全国性体育比赛获得个人项目前三名、集体项目前二名。集体项目应为上场的主力队员。

5.在重要艺术展演文艺比赛中取得显著成绩。非艺术类专业学生参加全国中小学生艺术展演或同等水平比赛,获得三等奖及以上或前三名奖励;艺术类专业学生参加全国中小学生艺术展演或同等水平全国性及国际性比赛,获得三等奖及以上或前三名奖励,以上展演(比赛)省级遴选获得二等奖及以,上或前二名奖励。集体项目应为主要演员。

6.获省级及以上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社会实践先进个人、杰出青年、五四奖章等个人表彰或荣誉称号。

7.参加全国中等职业学校文明风采优秀作品展示展演的个人或集体项目主要创作人员。

8.在创业等其他方面有优异表现的。

四、工作安排

评选工作安排表

内容

时间

执行单位

学校制定中职国家奖学金评选的通知

9月30日前

学工部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各学院(部)组织班主任(或辅导员)召开“中职国家奖学金”评选工作布置会,学习相关政策文件

10月8日前

各学院(部)

各班主任组织全体学生召开中职国家奖学金评选主题班会、学习相关政策文件

10月9日前

班主任

各班级上报材料时间

10月11日前

班主任

各学院上报材料时间

10月12日前

学院(部)

学校中职国家奖学金评审会

10月14日

中职国家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

五、上报材料

学生、班级、学院所上交的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填写要求必须规范严谨。

(一)学生递交材料清单:

1.(附件1)2018-2019学年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纸质稿原件2份、电子稿1份)

2.上学年学生成绩单(纸质稿原件2份,加盖教务处公章)

3.上学年内“表现特别突出”佐证材料,包括获奖证书等复印件(纸质稿复印件各2份)

(二)班级递交材料清单:

1.(附件2)XX班2018-2019学年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表(纸质稿1份、电子稿1份)

2.学生个人材料

(三)学院提交材料清单:

1.(附件3)XX学院2018-2019学年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表(纸质稿1份、电子稿1份,加盖学院公章)

2.(附件4)XX学院2018-2019学年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公示表(电子稿1份、纸质稿1份盖学院公章)

2. 院(部)中职国家奖学金评审会议记录复印件

3.学生个人材料

六、中职国家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和评审委员会成员

组 长:胡堪东

 员:赵薇、凌浩美、李和杰、伍文中、张洪、刘世权、李健、贺小雄、危佳、李彦鹏、何萍、胡孝贵、曾晓亮、何希纯、谢华东、谢宇飞、李春华

领导办公室

主 任:赵薇(兼)

成 员:陈雨英、杨 帆、宋倩瑜

附件1.2018-2019学年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

附件2.XX班2018-2019学年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表

附件3. XX学院2018-2019学年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

                 江西应用技术职业学院学生工作部    

2019年10月8日          

江西应用技术职业学院学生工作部       2019年10月8日印发

校对:宋倩瑜

关闭窗口


通知公告
学生资助
【应用榜样】2022年国家奖学...
【应用榜样】2022年国家奖学...
【应用榜样】2022年国家奖学...
【应用榜样】2022年国家奖学...
关于全面做好2022级新生(含...
关于开展2022年学生资助诚信...
转发《财政部办公厅 教育部办...
《关于社会扩招退役士兵享受...
关于我校2021年国家奖助学金...

江西应用技术职业学院  版权所有@2016   赣ICP备06002344号   学校地址:江西省赣州市开发区文峰路9号
联系电话:0797-8327999 传 真:0797-8327999   招生就业处:0797-8326546 0797-8326576  邮政编码:341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