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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落实江西省学生资助相关工作的通知
2019-04-15 16:49  

江西应用技术职业学

赣应职院学工发〔2019〕12号

 


关于进一步落实江西省学生资助相关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部):

为全面贯彻落实教育部以及江西省教育厅学生资助工作的相关文件精神,现将《关于印发〈江西省学生资助工作“十不准”〉(修订版)的通知》(赣教助字[2019]3号)《江西省教育厅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学生资助管理工作的意见(修订)〉的通知》(赣教助字[2019]4号)转发给你们,请做好以下工作:

一、各学院(部)须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和思想认识,将学生资助这一脱贫攻坚的民生工程落到实处。

二、组织开展本学院(部)班主任、辅导员学习《江西省学生资助工作“十不准”》(修订版)和《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学生资助管理工作的意见(修订)》的两个通知,并在今后的工作中遵照执行。

三、加大学生资助政策宣传。各学院(部)学生资助工作负责领导、学生资助工作负责同志、辅导员、班主任要熟悉本校学生资助工作政策和工作流程,尤其是在落实“建档立卡”等家庭经济困学生的资助政策方面要做到规范化宣传,组织学习本校常见学生资助政策问答(附件3)。

四、其它。各学院(部)在贯彻执行以上文件时,有好的建议或意见请报学工部学生资助管理中心jxyyxg@126.com,联系电话:0797-8326557 陈老师 幸老师。

附件:

1、关于印发〈江西省学生资助工作“十不准”〉(修订版)的通知

2、江西省教育厅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学生资助管理工作的意见(修订)》的通知

3、江西应用技术职业学院学生资助相关政策问答

 

 

    江西应用技术职业学院学生工作部

2019年4月15日

 

 

 

江西应用技术职业学院学生工作部  2019年4月15日印发

校对:陈雨英

附件3:

江西技术职业学院学生资助相关政策问答

一、学校有学生资助管理机构有吗?学生资助机构人员配备如何?

答:有。我校2006年8月设立了江西应用技术职业学院学生工作部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办公室设在行政楼109室,学生资助档案室在行政楼509室。

学校学生资助工作实行三级管理,即:学校、学院(部)、班级三级学生资助工作机构。

(一)学校成立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分管资助工作的校领导为组长,成员包括学工部、监察审计室、教务处、财务处负责人以及各学院党总支(副)书记。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学生工作部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以下简称资助中心),负责统筹、指导、考核各学院(部)资助工作,对外联络上级相关部门,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各类学生资助政策。

(二)各学院(部)成立由党总支(副)书记任组长,辅导员、班主任、教师代表等为成员的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本学院(部)各类学生资助工作。

(三)各班级成立以班主任为组长,学生代表(一般由班长、团支书、生活委员和10%~20%普通学生代表组成)为成员的学生资助认定评议小组,申请资助者不能担任班级评议小组成员。负责本班资助工作的评议和推荐工作。资助评议小组成立后,其成员名单应在本班级范围内公示。

二、各类资助申请、评审与发放程序如何?

答:分5个环节完成奖助评选的流程。

(一)本人申请。凡符合资助条件或被学校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向班级学生资助评议小组提交申请材料;

(二)班级民主评议。班级学生资助评议小组对提出申请的学生进行评议,根据资助政策要求来确定学生推荐名单,并进行不少于3天(国家三金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后上报所在学院(部);

(三)学院(部)初审。各学院(部)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对各班级推荐的学生名单进行初审,确定本学院(部)受助学生名单,并进行不少于3天(国家三金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后上报资助中心;

(四)学校审定。资助中心汇总各学院(部)受资助学生名单和材料,并进行不少于3天(国家三金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后报学校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审定;

(五)资助发放。学校审定结果经上级主管部门审核通过后,按要求发放资助金(至学生本人资助卡)。

三、建档立卡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工作是如何进行的?

答:对于建档立卡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只要是“符合资助条件”,我校在国家三金及校内奖助政策方面给予享受最高的资助政策,做到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应享尽享。

四、“符合资助条件”是什么意思?

答:“符合资助条件”:一是指由省扶贫系统下发的学生名单,原则上直接认定为困难家庭子女,享受国家和校内最高学生资助政策。除学生本人或家长反映省扶贫系统信息有误,自愿放弃申请相关学生资助,对于这类学生,班主任或辅导员应做好本班学生资助政策宣传、与学生及家长沟通交流的相关记录。二是指学生提供了本人家庭困难相关证件,如精准扶贫本(扶贫一卡通)、建档立卡材料、低保证、孤儿证等证件材料,有困难证件的学生不需要再提供其它机构的证明材料,除证件上不能反应出学生本人和贫困户主关系,则须提供户口本或相关关系证明。三是,家庭真实经济困难,在校期间无高消费等不良事实行为。四是,不能是严重违反校规校纪,在学生群体中造成恶劣影响的学生。

五、学生资助手续繁琐,如何简化手续?

答:在不违背上级学生资助文件规定的前提下,我校尽量简化申报手续。简化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资助工作流程,对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教育补贴由“申请制”转为“确认制”。要以“学段全覆盖、对象无遗漏、标准最高档、项目可叠加、结果全告知”为目标,落实好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资助政策。

六、学校有哪些学生奖、助学体系?

答:本校建有“奖、助、贷、勤、补、免”等六位一体的奖、助学学生资助体系。

即高职国家奖学金、高职国家励志奖学金、校内优秀学生奖学金、企业奖学金、校友奖学金、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奖学生奖励等;高职国家助学金、中职国家助学金;协助办理国家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校内学生勤工助学;学生临时困难补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费减免、中职国家免学费、学生应征入伍国家资助等政策。

七、学校奖助项目及标准如何?获奖、助学生的比例如何?

本校学生目前共有17类学生奖、助学项目,高职学生获奖、助学金人数比例高达35%—40%。中职国家资助人数比例高达80%

 

 

 

 

 

 

 

 

 

江西应用技术职业学院奖、助学金情况一览表

名称(含学历层次)

资助主体

获得条件

标准(元/年)

人数(人/年)

高职国家奖学金

国家

获优秀学生奖学金、品学兼优

8000

5-8

高职国家励志奖学金

国家

家庭贫困、品学兼优

5000

300-350

高职国家助学金

国家

家庭贫困

2000-4000

2300-2500

国家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高职)

国家

家庭贫困

1000-8000

不限

优秀学生奖学金(高职、中职)

本校

德智体全面发展

500-1800

1800-2000

贵和奖学金(高职)

本校

品学兼优、特长明显

3000

50

励行奖学金(高职)

本校

家庭贫困、品学兼优、特长明显

3000

暂定10人

勤工助学基金(高职)

本校

家庭贫困

2500

100-200

学生临时困难补助(高职)

本校

学期内家庭突发经济困难

100-600

500-700

贫困生学费减免(高职)

本校

家庭贫困

1000-5000

80—100人

中职国家助学金

国家

连片特困地区户籍、非连片特困地区户籍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

1000

500-600人(依据当年学生人数确定)

中职国家免学费

国家

农村户籍的学生、县镇非农户籍的学生、城市户籍家庭经济困难

2750元/学年(依据当年学校学费确定)

1000-1200人(依据当年学生人数确定)

高校学生应征入伍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高职)

国家

应征入伍通知书、申请审批表及相关资料

依照上级文件补偿代偿。目前本校为5000元/年

不限

高校学生退役复学学费减免(高职)

国家

退役士兵证、申请审批表及相关资料

依照上级文件补偿代偿。目前本校为5000元/年

不限

直招招收为士官的高校学生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

国家

直招士官通知、申请审批表及相关资料

依照上级文件补偿代偿。目前本校为5000元/年

不限

退役士兵教育学费资助

国家

入学当年申请。退役证、自主择业证、申请审批表及相关资料

依照上级文件补偿代偿。目前本校为5000元/年

不限

校企合作奖学金

企业

根据企业要求

根据企业要求

根据企业要求

 

 

附件【附件1:关于印发《江西省学生资助工作“十不准”》(修订版)的通知(赣教助字〔2019〕3号)(盖章版).doc已下载
附件【附件2:江西省教育厅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学生资助管理工作的意见(修订)》的通知(赣教助字〔2019〕4号)(盖章版).doc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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