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应用技术职业学院
赣应职院学工发〔2019〕14号
关于落实教育厅《关于取消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环节开具证明材料的通知》的
通 知
各学院(部):
为简化手续,优化学生资助服务,根据江西省教育厅《关于取消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环节开具证明材料的通知》(赣教助字[2019]6号)要求,现将有关高校学生申请资助时需由家庭所在地乡镇或街道民政部门对学生家庭经济情况予以证明的环节予以取消,并将此环节改为申请人书面承诺。
现将省教育厅文件转发给你们(详见附件),请立即传达至各班级,要求各班主任、辅导员及时通知学生及其家长,并在今后的学生资助工作中遵照执行。
附件:《关于取消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环节开具证明材料的通知》
江西应用技术职业学院学生工作部
2019年4月24日
江西应用技术职业学院学生工作部 2019年4月24日印发
校对:陈雨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