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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应用技术职业学院“优秀学生奖学金”评选流程
2019-04-10 15:20  

一、评定条件

  1. 高职学生

  2. 文化课程(含实习、实训)成绩≥70分或良好及以上;

  3. 体育测评成绩≥70分;

  4. 综合素质测评≥80分;

  5. 获奖学金人数控制在学生数的12%以内,各等级比例和标准如下:

等级

比例

学期金额标准

一等

2%

900

二等

3%

450

三等

7%

250

  1. 中职学生

  2. 成绩条件:

等级

学年

单科成绩

平均成绩

考查课成绩

一等

第一学年

80

80

良好及以上

第二、三学年

85

90

良好及以上

二等

第一学年

75

80

良好及以上

第二、三学年

80

85

良好及以上

三等

第一学年

70

75

及格及以上

第二、三学年

75

80

及格及以上

注:优秀学生干部对照上表标准相应降3分。

2)获奖学金人数控制在学生数的12%以内,各等级比例和标准如下:

等级

比例

学期金额标准

一等

2%

400

二等

3%

250

三等

7%

150

二、评选流程

  1. 各班班主任或班级负责人严格按照《江西应用技术职业学院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办法(试行)》对各同学评定综合素质测评分;

  2. 各班班主任根据评定条件,按照综合素质测评分排名,拟出班级获得一、二、三等奖学金名单,无异议后在班级张榜公示三天;

  3. 学院(部)成立由学院(部)党政、班主任、学生干部及普通学生组成的考评小组,根据评定条件,对各班提交的奖学金名单进行初审,无异议后在学院(部)张榜公示三天;

  4. 学工部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根据评定条件,对各学院(部)提交的奖学金名单进行复审,无异议后在学校张榜公示五天。

  5. 奖金及证书的发放

  6. 奖金统一打入获奖学生本人建行卡内;

  7. 荣誉证书由各学院(部)统一打印,加盖学校公章下发给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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