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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7—2018学年“贵和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2018-11-08 14:55  

各学院(部):

为进一步促进校企产学合作,激励学生刻苦学习,勇于创新,根据《江西应用技术职业学院“贵和奖学金”评审管理办法(修订)》(赣应职院发〔20182号)文件要求,现就20172018学年“贵和奖学金”评选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1.热爱祖国,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及学校规章制度,在校期间未受过通报批评或其它任何处分。

2.关心集体、助人为乐、诚实守信、尊敬师长、热心志愿服务,有良好的品德修养,综合素质测评分80分以上。

3.勤奋好学,成绩优良。考查课单科成绩在良好及其以上,考试课单科成绩70分及其以上。

4.若上一学年中所有课程及格及其以上,但其他方面表现非常突出,也可申请“贵和奖学金”,须提交详细的证明材料。其他方面表现非常突出是指在道德风尚、学术研究、学科竞赛、创新发明、社会实践、社会工作、体育竞赛、文艺比赛等某一方面获得省级以上奖项。

二、评选对象

我校三年制高职二、三年级学生及五年制高职四、五年级学生。

三、评审流程

1.“贵和奖学金”专项评审委员会确定各学院(部)推荐名额,并下发评选通知。

2.学生自愿申请。符合条件的学生如实填写“贵和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准备相关材料(个人申请书、教务处出具的成绩单、各类证书复印件),辅导员(班主任)负责收集材料,以班级为单位将材料提交所在院(部)。

3.院(部)择优推荐。各院(部)可依据自身特点,成立院(部)评审领导小组,在不违背本办法的前提下,制定实施细则,择优推荐;推荐名单在本院(部)公示5天,无异议后,将候选名单及相关材料报送评审委员会。

4.评审委员会审定。评审委员会办公室进行初步审核,提出建议,报评审委员会审定,评审结果将在全校公示5天。

5.颁奖。公示无异议后,于11月份举行颁奖仪式,颁发奖金及获奖证书。

四、奖额及名额分配

“贵和奖学金”每学年评选一次,每次评选50名学生,不分等级,每名学生奖励金额3000元。

江西应用技术职业学院“贵和奖学金”推荐名额分配表

学院

推荐名额

学院

推荐名额

资环

4

财商

11

汽车

4

材料

1

机电

6

设计

5

信息

9

社会

1

建筑

6

军体

1

测绘

2

五、评审材料报送

1.学生提交:江西应用技术职业学院贵和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1)(纸质稿盖章)、个人申请书(手写纸质稿)、学生的成绩单(纸质稿、须加盖教务处公章)、相关证书复印件等证明材料。

2.学院(部)提交:学生个人申请纸质材料、**学院(部)2017-2018学年贵和奖学金申请汇总表(附件2)、公示照片。纸质稿须盖学院(部)公章交行政楼109办公室,电子稿发学工部邮箱jxyyxg@126.com。以上材料请于1115日之前提交。

3.学生获奖后,各学院(部)要跟踪获奖学生各方面的表现,在半年后要写出获奖者获奖后的综合成效,报学工部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备案。

学生工作部

20181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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