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应用技术职业学院 应征入伍、退役士兵学生学费资助办理程序
一、申报时间:
学生9月1-30日集中提交申请材料;学校资助管理中心10月初审核及上报省教育厅;省教育厅10月下旬核查;教育部11月复核;12月初发放学费补助金至学生个人建行卡内。温馨提示:暑期不便受理该业务,建议学生(可家长或班主任代办)9月1-30日期间到校办理,过期递交申请材料的学生,学费资助顺延至次年办理。
二、申报材料:
(一)高校应征入伍学生学费资助
1.资助对象
应征入伍的高校学生,包括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退役后自愿复学的原高校学生以及保留入学资格的原录取新生。
2.申请材料
◎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①《高校学生应征入伍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尝申请表》2份,必须加盖征兵办公室公章。申请表需用本人账号和密码,登录全国征兵网https://www.gfbzb.gov.cn/ 在线(在系统中)填写,A4纸正反面打印。为便于发放学费补助,应学校财务处要求,申请表中向本人补偿学费方式/存入银行 (必须是本人名下建行卡或新生入学学校统一办理的建行卡)。②身份证正反面A4纸复印2份。③入伍通知书复印件2份。④本人建行卡(同系统中的建行卡)复印件2份。
◎退役复学学生:①《高校学生退役复学学费减免申请表》2份。
申请表需用本人账号和密码,登录全国征兵网https://www.gfbzb.gov.cn/ 在线(在系统中)填写,A4纸正反面打印。为便于发放学费补助,应学校财务处要求,申请表中向本人补偿学费方式――存入银行 (必须是本人名下建行卡或新生入学学校统一办理的建行卡)。②身份证正反面A4纸复印2份。③退役士兵证正反面A4纸复印2份。④本人建行卡(同系统中的建行卡)复印件2份。⑤复学的相关手续及学生证复印件。
(二)高校直招士官学生学费资助
1.资助对象
直接从非军事部门招收为部队士官的全日制普通专科生的应(往)届毕业生;纳入全国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直接招录或选拔补充为部队士官的定向生。
2.申请材料。
①《直接招收为士官的高校学生学费补偿申请表》2份。申请表需用本人账号和密码,登录全国征兵网https://www.gfbzb.gov.cn/ 在线(在系统中)填写,A4纸正反面打印。为便于发放学费补助,应学校财务处要求,申请表中向本人补偿学费方式――存入银行 (必须是本人名下建行卡或新生入学学校统一办理的建行卡)。②身份证正反面A4纸复印2份。③入伍通知书A4纸复印2份。④本人建行卡(同系统中的建行卡)复印件2份。⑤毕业证复印件2份。
(三)退役士兵学生学费资助(指高中或同等学历当兵退役后考入本校的专科生)
1.资助对象。退役一年以上,考入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的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
2.申请材料。
①《**学年度普通高等学校退役士兵全日制教育学费资助申请表》2份,此表到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领取。②身份证正反面A4纸复印2份。③退役士兵证复印件A4纸复印2份。④本人建行卡(同系统中的建行卡)复印件2份。⑤退役士兵自主就业(择业)相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如无自主就业(择业)证明,无法享受学费补助。
三、申报流程:
(1)填写《高校学生应征入伍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尝申请表》、《高校学生退役复学学费减免申请表》、《直接招收为士官的高校学生学费补偿申请表》的学生按以下顺序在申请表对应栏加盖公章:1.征兵办在“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意见”栏内加盖公章。2.校财务处在“学校财务部门审核意见”栏内加盖公章。3.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在“学校学生资助管理部门审查意见”栏内加盖公章。
(2)退役士兵学生学费资助(指高中或同等学历当兵退役后考入本校的高职生),由学生本人到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填写《**学年度普通高等学校退役士兵全日制教育学费资助申请表》并加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的公章。
四、其它
(1)特别提示
1.学生提交申请材料后若因特殊情况退兵,应第一时间告知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若隐瞒退兵事实骗取国家学费补助金,将由学生本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 五年一贯制学生服兵役学费资助,前三学年中职学籍期间应征入伍不享受国家学费资助政策,第四、五学年专科(高职)学籍期间应征入伍可享受国家学费资助政策,办理手续同高职生。
3.学费资助标准:专科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国家规定),目前本校学费收费标准为5000元/人/学年,因此本校应征入伍、退役士兵学生学费补助标准为5000元/人/学年。
(1)关注本校学生资助网页
学生资助政策性强,具体详情请告知学生登录学校官网——学生工作部——学生资助中心网页查询。
(3)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797-8326557 (暑期正常接听)陈老师、幸老师
学生资助咨询QQ群:6000362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