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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应用技术职业学院学生资助政策简介
2018-07-18 17:50  

江西应用技术职业学院

学生资助政策简介

一、 国家助学贷款(即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时间:每年8月下旬

国家助学贷款主要用于解决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读书期间的学费和住宿费,符合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均可办理助学贷款,办理的名额不限。

办理地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前往当地县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办理

所需材料:首次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学生:新生凭录取通知书(老生凭学生证);学生和共同借款人(父或母亲)均须持身份证原件、户口簿原件和填写盖章后的《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

贷款回执:申请了国家助学贷款的学生,新生须在学校迎新系统“绿色通道”中上传助学贷款回执图片,新、老生到校报道后将“贷款确认函(贷款回执)”交至班主任处,学校将集中时间在国家助学贷款系统中确认,学生助学贷款手续完结。

助学贷款学生学费交纳方式:

1.通过国家开发银行申请助学贷款的学生,“贷款确认函”交到学校后,相关款项将直接打入学校对公账户,学校将于11月初核实完毕后统一为学生出具缴费发票。国家开发银行贷款去向,例如:某同学申请贷款8000元,贷款中申明的学费(5000元/年)和住宿费(900元/年)共计5900元将打入学校对公账户,剩余的2100元将进入该生个人的支付宝账户中。

2.通过农村信用社(上饶、九江、景德镇、萍乡、鹰潭、吉安市生源)申请助学贷款的学生,“贷款确认函(贷款回执)”交到学校后,所贷金额将打入该生申贷时所办的农村信用社银行卡内,待本人卡上收到放款后及时到学校财务处刷卡缴费,以免卡片遗失等情况造成无法缴学费。

重要提示:

国家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期限是学制加13年,最长不得超过20年。在校学习期间贷款由国家财政贴息,毕业后开始偿还本金和利息,利息按国家相关规定不得上浮。国家助学贷款是一种信用贷款,每个贷款的同学都应该遵守还款承诺,逾期未还款将影响到个人的征信记录。征信不良记录对本人将来购房贷款、出国或求职等将造成直接的影响

二、本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建档工作 申请时间:每年9月初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建档,每学年9月进行,每学年认定一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建档是部分国家和校内奖助学金申请的必要条件,建议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精准扶贫家庭、孤儿、父或母残疾、重病等)的学生填写两份《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并加盖公章,一份用于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另一份用于在校申请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建档。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建档工作,根据学生的申请材料,经班级民主评议、学院(部)、学校等各级评审机构审核、公示等程序后建立,建档人数原则上不超过在校人数的30%,具体详情,班主任将召开主题班会学习。

学校向新生寄送录取通知书时,同时寄送《高等学校学生及其家庭情况调查表》,此表可以复印。该调查表须家庭所在地乡镇或街道民政部门、村(居)委会、原就读高中(这些部门其中之一)确认签章后生效。申请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建档的学生同时须提供其它家庭经济状况的证明材料,如:精准扶贫手册、低保证、残疾证、突发严重自然灾害或家庭成员严重疾病等相关证明材料,材料上必须有公章。首次申请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建档或调档的老生,须填写《高等学校学生及其家庭情况调查表》。调查表如有遗失,请到本校学生资助咨询QQ群:600036247文件夹中下载。

三、国家三金 申请时间:每年9-10月

(一)高校国家奖学金

1.资助对象。高校专科二年级以上在籍在校特别优秀的学生。

2.资助标准。每人每年8000元。

3.资助比例。根据财政部 教育部下达指标数确定,大约在0.1-0.2%之间。

(二)高校国家励志奖学金

1.资助对象。高校专科二年级以上在校生中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2.资助标准。每人每年5000元。

3.资助比例。在校生的3%。

(三)高校国家助学金

1.资助对象。高校在校生中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2.资助标。平均每人每年3000元。分为三档:4000元、3000元、2000元。

3.资助比例。在校生的20%。

新生只能申请国家助学金,申请国家助学金的同学必须是学校“家庭经济困难认定建档学生”。

四、应征入伍或服兵役退役学生学费资助

(一)申报时间:

学生本人9月30日前提交申报材料;学校资助管理中心10月初上报省教育厅;省教育厅10月下旬审核;教育部11月复核;12月初发放学费补偿金至学生个人建行卡内。当年未及时提交申报材料,可顺延至次年办理。

(二)申报材料:

1.高校应征入伍学生学费资助

(1)资助对象

应征入伍的高校学生,包括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退役后自愿复学的原高校学生以及保留入学资格的原录取新生。

(2)申请材料

◎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①《高校学生应征入伍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尝申请表》2份,必须加盖征兵办公室公章。申请表需用本人账号和密码,登录全国征兵网https://www.gfbzb.gov.cn/ 在线(在系统中)填写,A4纸正反面打印,申请表中向本人补偿学费方式――存入银行 (必须是本人名下建行卡或新生入学学校统一办理的建行卡)。②身份证正反面A4纸复印2份。③入伍通知书复印件2份。④本人建行卡(同系统中的建行卡)复印件2份。

◎退役复学学生:①《高校学生退役复学学费减免申请表》2份。

申请表需用本人账号和密码,登录全国征兵网https://www.gfbzb.gov.cn/ 在线(在系统中)填写,A4纸正反面打印,申请表中向本人补偿学费方式――存入银行 (必须是本人名下建行卡或新生入学学校统一办理的建行卡)。②身份证正反面A4纸复印2份。③退役士兵证正反面A4纸复印2份。④本人建行卡(同系统中的建行卡)复印件2份。⑤复学的相关手续及学生证复印件。

2.高校直招士官学生学费资助

(1)资助对象

直接从非军事部门招收为部队士官的全日制普通专科生的应(往)届毕业生;纳入全国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直接招录或选拔补充为部队士官的定向生。

(2)申请材料。

①《直接招收为士官的高校学生学费补偿申请表》2份。申请表需用本人账号和密码,登录全国征兵网https://www.gfbzb.gov.cn/ 在线(在系统中)填写,A4纸正反面打印,申请表中向本人补偿学费方式――存入银行 (必须是本人名下建行卡或新生入学学校统一办理的建行卡)。②身份证正反面A4纸复印2份。③入伍通知书A4纸复印2份。④本人建行卡(同系统中的建行卡)复印件2份。⑤毕业证复印件2份。

3.退役士兵学生学费资助(指高中或同等学历当兵退役后考入高职)

(1)资助对象。退役一年以上,考入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的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

(2)申请材料。

①《**学年度普通高等学校退役士兵全日制教育学费资助申请表》2份,此表到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领取。②身份证正反面A4纸复印2份。③退役士兵证复印件A4纸复印2份。④本人建行卡(同系统中的建行卡)复印件2份。⑤退役士兵自主就业(择业)相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如无自主就业(择业)证明,无法享受学费补助

(三)申报流程:

(1)填写《高校学生应征入伍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尝申请表》、《高校学生退役复学学费减免申请表》、《直接招收为士官的高校学生学费补偿申请表》的学生按以下顺序在申请表对应栏加盖公章:1.征兵办在“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意见”栏内加盖公章。2.校财务处在“学校财务部门审核意见”栏内加盖公章。3.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在“学校学生资助管理部门审查意见”栏内加盖公章。

(2)退役士兵学生学费资助(指高中或同等学历当兵退役后考入本校的高职生),由学生本人到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填写《**学年度普通高等学校退役士兵全日制教育学费资助申请表》并加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的公章,这类学生学费补偿,每学年到学生资助中心申报一次。

(四)特别提示

1.学生提交申报材料后若因特殊情况退兵,须第一时间告知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若隐瞒退兵事实骗取国家学费补资金,将由学生本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五年一贯制学生服兵役学费补助,在前三学年中职学籍期间应征入伍不享受国家学费资助政策,第四、五学年专科(高职)学籍期间应征入伍享受国家学费资助政策,办理手续同专科(高职)生。

3.学费资助标准:专科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国家规定),目前本校学费收费标准为5000元/人/学年,因此本校应征入伍、直招士官、退役士兵学生学费资助标准为5000元/人/学年。

五、本校高职类学生奖助学金政策

江西应用技术职业学院高职奖、助学金情况一览表

名称

获得条件

标准(元/年)

人数(人/年)

国家奖学金

获优秀学生奖学金、品学兼优

8000

5-8

国家励志奖学金

家庭贫困、品学兼优

5000

250-350

国家助学金

家庭贫困

2000-4000

1800-2500

(校内)优秀学生奖学金

德智体全面发展

500-1800

1300-2000

(校内)勤工助学基金

家庭贫困

2500

100-200

(校内)贵和奖学金

品学兼优、特长明显

3000

50

 

(1)校内优秀学生奖学金

获奖学金人数控制在学生数的12%以内。具体评选条件,入学后见学生手册。

等级

比例

学期金额标准

一等

2%

900

二等

3%

450

三等

7%

250

 

(2)校内勤工助学

每年9月底或10月初招聘,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尤其是学校已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建档学生优先招录

目前学校勤工助学固定岗位约120个,分为行政部门、图书、各学院、后勤、保卫处等。根据工作性质、时间长短等勤工助学工资分为三个档次450元/月;350元/月;200元/月。

(3)校内“贵和奖学金”和其它企业奖学金

 贵和奖学金为广东贵和投资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在我校设立的奖学金,每学年评选一次,每次评选50名,不分等级,每名奖励金额3000元。具体评选条件,入学后见学生手册。

 其它企业奖学金,如参加合作办学班的,有单独的企业奖学金,具体评选条件,入学后咨询班主任。

(4)校内临时困难补助金

 校内临时困难补助金用于在校期间家庭突发经济困难等学生的补助,有特殊情况的家庭贫困生可向所在学院提交申请,根据学生家庭经济困难程度学校提供100-600元不等的补助金,具体评选条件,入学后咨询班主任。

(5)学费减免

每学年9月份申请评议,原则上在每学年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建档工作结束后进行, 学费减免的总金额按学校年度财务预算执行。各学院(部)减免名额按在校人数的1%推荐,学校审核后评选出学费减免学生。

学费减免额度为四个档次:学费全免、减免学费2000元/年、减免学费 1500 元/年、减免学费 1000 元/年。

学费减免额度根据申请人具体情况实行不同的标准:

(一)孤儿学生、革命烈士子女

孤儿学生、革命烈士子女经审查确认后,学费全免。

(二)单亲家庭学生

1.父亲(或母亲)无任何经济来源,且长期卧病及丧失劳动能力,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原则上可减免学费2000元/年;

2.父亲(或母亲)无任何经济来源,长期患慢性病需要医治,家庭经济确实困难的学生,原则上可减免学费 1500 元/年。

(三)其它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1.低保家庭学生、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原则上可减免学费 1000 元/年;

2.来自老、少、边、穷地区的农村和城镇学生,父母一方丧失劳动能力,家庭经济确实困难的学生原则上可减免学费 1000 元/年;

3. 家庭遭遇严重自然灾害或重大突发事件的学生,原则上可减免学费 1000 元/年。

六、其它

江西应用技术职业学院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联系电话:0797-8326557 (暑假期间,本机24小时接听)

联系人:陈老师、幸老师

学生资助咨询QQ群: 600036247

以上为本校学生资助政策简要说明内容,具体各项工作的开展将按照学校正式文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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