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全体同学通讯方便及电话畅通,特制定如下规定:
一、全体同学有权利和义务维护好本宿舍的话机及线路,对人为损害电话机及电话线路的行为,有权当场制止并报告宿管办处理。
二、为保证宿舍的整洁和美观,宿舍内禁止私拉乱接电话线。
三、对人为损坏电话机及电话线路的,由损害责任人负责赔偿,无法分清损害责任人的,由居住本房间的同学共同赔偿。
四、学生毕业离校时,由寝室长负责将电话机完好地交还宿管办,如有损害,应按学院宿舍财产管理办法赔偿。
五、若遇学院统一调整宿舍,应由搬出和新入住宿舍的双方寝室长共同对电话机进行验收,如有损害应及时报宿管办处理。
六、严禁盗用他人电话卡打电话,否则按偷盗处理。
七、为了不影响他人休息,23:00至次日6:00点钟之间不准在宿舍内打电话。
八、严禁随意拨打急用电话如110、119、122、120及商业免费电话等,否则将给予纪律处分,对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交由公安机关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