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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宿舍星级寝室评定标准及奖惩办法
2016-04-20 20:32   本站原创

  学生宿舍是学生在校期间生活和休息的重要场所,也是学校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重要阵地。宿舍管理的好坏,直接影响到学风、班风、校风的建设,影响正常的教学、生活秩序和学生的身心健康。为使学生养成一个爱整洁、爱美观、爱集体、爱生活的良好习惯,使学生在良好的环境中健康成长,成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特制定本办法。

一、 星级寝室评定标准

  (一)、地面(包括床底下)无纸屑、果皮、杂物、尘土。

  (二)、墙壁无有色痕迹,天花板无蜘蛛网;

  (三)、无人在寝室吸烟、酗酒;

  (四)、门窗玻璃干净、光亮,门窗玻璃上未乱贴,无故意损坏门、窗、玻璃等公共财产现象;

  (五)、饭盆、茶缸、脸盆、水桶、毛巾、鞋子等生活用具挂(摆)成直线,做到整齐、雅观;

  (六)、同一寝室的被子必须摆放在各自床铺上相同的位置,并折叠整齐,衣服已折叠好并整齐摆放,无随意挂放现象,蚊帐吊挂整齐、有序;

(七)每天清扫的宿舍垃圾倒入倒入专用桶(筐)内,不往楼道、走廊倾倒垃圾。

(八)室内空气清新,更换的衣物、鞋、袜当天清洗,不随意乱放;

(九)对于点蜡烛、烧煤油炉、使用大功率电器、起哄、打架斗殴等违纪行为能及时制止或报告;

(十)寝室成员无违纪行为。

凡同时符合以上各条的寝室可评为五星级寝室。

凡同时符合上述(一)、(三)、(四)、(五)、(六)、(七)、(九)、(十)条的宿舍可评为三星级寝室。

凡同时符合上述(一)、(三)、(七)、(九)条者可评为一星级寝室。

凡不符合上述五星、三星、一星级寝室标准者均为不列级寝室。

二、评定办法

星级寝室采取三级检查按权重综合评定的办法。①系部自评。各系部按专业分别组成男、女生寝室检查小组(混合寝室由人数居多的专业检查),每周至少评分一次,权重为0.2;②宿管办评分。由宿管办工作人员会同楼层管理小组或劳动班级有关人员进行检查,每月对每个寝室至少评分二次,权重为0.5;③学工处抽查。由学工处组织人员进行抽查,每周对每个寝室至少评分一次,权重为0.3。学工处宿管办每个月将三级检查结果汇总,按上述权重对每个寝室进行综合评分并予以公布。每学期对星级寝室实行相应的奖惩。

三、奖惩办法

(一)因个别学生的原因导致本寝室不列级或一星级,扣责任人综合素质测评分3-5分;

  (二)若因多数人行为导致本寝室不列级,则该寝室每人每次扣综合素质测评分5分,若因多数人行为导致本寝室被评为一星级,则该寝室成员每人每次扣综合素质测评分2分。

  四、本办法解释权为学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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