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 西 省 教 育 厅 处 室 函 件
赣教师函〔2018〕39 号
关于做好 2018 年度长期从教教师
荣誉证书颁发工作的通知
各设区市、省直管县(市)教育局,各高等院校、省属普通中
等专业学校: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
伍建设改革的意见》(中发〔2018〕4 号),根据《江西省人民政
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西省乡村教师支持计划(2015-2020 年)实
施办法的通知》(赣府厅发[2015]76 号)和省委教育工委、省教
育厅《关于对长期从教教师颁发荣誉证书的通知》(赣教党字
〔2015〕45 号)精神,2018 年我省继续对长期从教教师颁发荣
誉证书,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对象和条件
(一)对象
1.在我省城区各级各类学校(包括幼儿园、普通中小学、
特殊教育学校、中等专业学校、高等院校等)任教累计满 30 年
(含 30 年及以上)的在编在岗教师;
2.在我省乡村学校(指乡中心区、村庄学校)任教累计满
20 年(含 20 年)不满 30 年的在编在岗教师;任教累计满 30
年(含 30 年)及以上的,由教育部、人社部颁发证书(另文布
置 );
3.已获得长期从教荣誉证书的,不再颁发。
(二)条件
符合《中华共和国教师法》第二章第八条:
1.遵守宪法、法律和职业道德,为人师表;
2.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遵守规章制度,执行学校的教学
计划,履行教师聘约,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
3.对学生进行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教育和爱国主义、
民族团结的教育,法制教育以及思想品德、文化、科学技术教
育,组织、带领学生开展有益的社会活动;
4.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促进学生在品德、
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
5.制止有害于学生的行为或者其他侵犯学生合法权益的行
为,批评和抵制有害于学生健康成长的现象;
6.不断提高思想政治觉悟和教育教学业务水平。
二、从教年限的计算办法
从教年限指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年限,其计算办法如下:
(一)按其从教当年当月起算,至 2018 年 7 月 31 日止。
其中,间断后重新从事教师工作的人员,前后任教的时间合并
—
计算教龄;
(二)经学校或主管部门批准,带薪到各级各类学校和培
训机构学习的教师,学习结束后继续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其
学习的时间可计算为从教年限。
三、办理程序和时间
(一)办理程序
1.各市、县(区)教育局和各高校、省属中等专业学校对
照条件,组织符合条件的教师如实填写《江西省长期从教荣誉
证书申报表》(见附件 1,以下简称《申报表》)。
2.各设区市、省直管县(区)教育局,各高校、省属中等
专业学校认真审核申报人员资格条件,符合条件的,在当地有
关媒体公示 5 天;公示无异议后,填写《江西省长期从教荣誉
证书申报人员信息汇总表》(见附件 2)报省教育厅备案。
3.荣誉证书由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统一印制,以省委
教育工委、省教育厅名义颁发。
4.中小学教师的申报表由任教学校,县、市教育行政部门
审核后,留存设区市(省直管县)教育局;各高校、省属中等
专业学校教师的申报表由学校审核后留存学校。
(二)办理时间
1.6 月底起,各地各校组织统计符合发放条件的教师信息。
2.7 月底前,各地各校汇总报送符合发放条件的教师信息。
3.8 月底前,省教育厅向各地各校邮寄荣誉证书。
—
4.9 月 10 日前,各地各校将证书发放至每位教师。
四、工作要求
(一)严格按照规定程序组织实施。各地各校要认真做好
材料审核、公示等各项工作,对报送材料的真实性切实负起责
任,按时保质保量完成任务。
(二)严肃工作纪律。教师如有弄虚作假、骗取荣誉的,
一经发现收回其荣誉证书,并追究相应责任。有关工作人员如
有徇私舞弊、借机牟利等违规问题的,按照党纪政纪有关规定
处理。
(三)严密组织填写证书。各地各校要高度重视证书发放
的组织和管理工作,指派专人负责。领取证书之后,要按编号
原则逐一编号,并组织书写功底好的同志,集中填写证书上的
姓名和编号。各地各校的证书编号原则如下:
1.市、县(区)证书编号原则。乡村从教 20 年证书编号原则
为:20+市、县(区)邮编+年份+4 位顺序号。城区从教 30 年证书
编号原则为:30+市、县(区)邮编+年份+4 位顺序号。
2.各高校、省属中专证书编号原则为:30+院校代码+年份
+3 位顺序号。
请各设区市、省直管县(市)教育局,高等学校,省属普
通中等专业学校汇总填写《江西省长期从教荣誉证书申报人员
信息汇总表》(见附件 2)、《江西省长期从教荣誉证书颁发工作
负责人信息统计表》(见附件 3),一并于 7 月 31 日前加盖公章
—
报省教育厅师资处,电子稿发送至指定邮箱。
联系人:熊礼淼,联系电话:0791-86765186,电子邮箱:
jxjytszc@163.com。
附件:1.江西省长期从教荣誉证书申报表
2.江西省长期从教荣誉证书申报人员信息汇总表
3.江西省长期从教荣誉证书颁发工作负责人信息统计表
江西省教育厅师资处
2018年 5月4 日
—
附件1
江西省长期从教荣誉证书申报表
姓 名 |
|
性 别 |
|
民 族 |
|
照片 |
籍 贯 |
|
出生年月 |
|
政治面貌 |
|
参加工作时间 |
|
工作年限 |
|
职务、职称 |
|
任教 学科 |
|
联系电话 |
|
所在 学校(院系) |
|
任教简历 |
起止时间 |
任教学校 |
证明人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学校审核意见(简要概述申报人现实表现) |
公章 年 月 日 |
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审核意见 |
公章 年 月 日 |
设区市教育局审核意见 |
公章 年 月 日 |
|
|
|
|
|
|
|
|
—附件2
江西省长期从教荣誉证书申报人员信息汇总表
设区市/省直管县(市)教育局/学校(盖章)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姓 名 |
所在学校(院系) |
性别 |
身份证号 |
出生 年月 |
参加工作时间 |
任教 年限 |
职称 职务 |
证书编号 |
联系电话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注:1.本表请用Excel制作填报;2.工作单位要写全称(与单位公章一致)
附件 3
江西省长期从教荣誉证书颁发工作负责人信息统计表
市(县)( 盖章 ) 填表人: 手机:
市(县、区)教育局 |
负责人姓名 |
处(科)室 |
办公电话 |
手机号码 |
邮寄地址 |
寄送数量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注:1.本表请用 Excel 制作填报;2.工作单位要写全称(与单位公章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