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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 2018 年度长期从教教师荣誉证书颁发工作的通知
2018-05-07 14:35  

西

赣教师函〔2018〕39

关于做好 2018 年度长期从教教师

荣誉证书颁发工作的通知

各设区市、省直管县(市)教育局,各高等院校、省属普通中

等专业学校: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

伍建设改革的意见》(中发〔2018〕4 号),根据《江西省人民政

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西省乡村教师支持计划(2015-2020 年)实

施办法的通知》(赣府厅发[2015]76 号)和省委教育工委、省教

育厅《关于对长期从教教师颁发荣誉证书的通知》(赣教党字

〔2015〕45 号)精神,2018 年我省继续对长期从教教师颁发荣

誉证书,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对象和条件

(一)对象

1.在我省城区各级各类学校(包括幼儿园、普通中小学、

特殊教育学校、中等专业学校、高等院校等)任教累计满 30

(含 30 年及以上)的在编在岗教师;


 

2.在我省乡村学校(指乡中心区、村庄学校)任教累计满

20 年(含 20 年)不满 30 年的在编在岗教师;任教累计满 30

年(含 30 年)及以上的,由教育部、人社部颁发证书(另文布

);

3.已获得长期从教荣誉证书的,不再颁发。

(二)条件

符合《中华共和国教师法》第二章第八条:

1.遵守宪法、法律和职业道德,为人师表;

2.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遵守规章制度,执行学校的教学

计划,履行教师聘约,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

3.对学生进行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教育和爱国主义、

民族团结的教育,法制教育以及思想品德、文化、科学技术教

育,组织、带领学生开展有益的社会活动;

4.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促进学生在品德、

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

5.制止有害于学生的行为或者其他侵犯学生合法权益的行

为,批评和抵制有害于学生健康成长的现象;

6.不断提高思想政治觉悟和教育教学业务水平。

二、从教年限的计算办法

从教年限指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年限,其计算办法如下:

(一)按其从教当年当月起算,至 2018 7 31 日止。

其中,间断后重新从事教师工作的人员,前后任教的时间合并


 

计算教龄;

(二)经学校或主管部门批准,带薪到各级各类学校和培

训机构学习的教师,学习结束后继续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其

学习的时间可计算为从教年限。

三、办理程序和时间

(一)办理程序

1.各市、县(区)教育局和各高校、省属中等专业学校对

照条件,组织符合条件的教师如实填写《江西省长期从教荣誉

证书申报表》(见附件 1,以下简称《申报表》)。

2.各设区市、省直管县(区)教育局,各高校、省属中等

专业学校认真审核申报人员资格条件,符合条件的,在当地有

关媒体公示 5 天;公示无异议后,填写《江西省长期从教荣誉

证书申报人员信息汇总表》(见附件 2)报省教育厅备案。

3.荣誉证书由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统一印制,以省委

教育工委、省教育厅名义颁发。

4.中小学教师的申报表由任教学校,县、市教育行政部门

审核后,留存设区市(省直管县)教育局;各高校、省属中等

专业学校教师的申报表由学校审核后留存学校。

(二)办理时间

1.6 月底起,各地各校组织统计符合发放条件的教师信息。

2.7 月底前,各地各校汇总报送符合发放条件的教师信息。

3.8 月底前,省教育厅向各地各校邮寄荣誉证书。


 

4.9 10 日前,各地各校将证书发放至每位教师。

四、工作要求

(一)严格按照规定程序组织实施。各地各校要认真做好

材料审核、公示等各项工作,对报送材料的真实性切实负起责

任,按时保质保量完成任务。

(二)严肃工作纪律。教师如有弄虚作假、骗取荣誉的,

一经发现收回其荣誉证书,并追究相应责任。有关工作人员如

有徇私舞弊、借机牟利等违规问题的,按照党纪政纪有关规定

处理。

(三)严密组织填写证书。各地各校要高度重视证书发放

的组织和管理工作,指派专人负责。领取证书之后,要按编号

原则逐一编号,并组织书写功底好的同志,集中填写证书上的

姓名和编号。各地各校的证书编号原则如下:

1.市、县(区)证书编号原则。乡村从教 20 年证书编号原则

为:20+市、县(区)邮编+年份+4 位顺序号。城区从教 30 年证书

编号原则为:30+市、县(区)邮编+年份+4 位顺序号。

2.各高校、省属中专证书编号原则为:30+院校代码+年份

+3 位顺序号。

请各设区市、省直管县(市)教育局,高等学校,省属普

通中等专业学校汇总填写《江西省长期从教荣誉证书申报人员

信息汇总表》(见附件 2)、《江西省长期从教荣誉证书颁发工作

负责人信息统计表》(见附件 3),一并于 7 31 日前加盖公章


 

报省教育厅师资处,电子稿发送至指定邮箱。

联系人:熊礼淼,联系电话:0791-86765186,电子邮箱:

jxjytszc@163.com。

附件:1.江西省长期从教荣誉证书申报表

2.江西省长期从教荣誉证书申报人员信息汇总表

3.江西省长期从教荣誉证书颁发工作负责人信息统计表

江西省教育厅师资处

2018 5月4

 

 

 

 

 

 

 

 

 

 

 

 

附件1

江西省长期从教荣誉证书申报表

照片

出生年月

政治面貌

参加工作时间

工作年限

职务、职称

任教

学科

联系电话

所在

学校(院系)

任教简历

起止时间

任教学校

证明人

学校审核意见(简要概述申报人现实表现)

公章

 

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审核意见

公章

设区市教育局审核意见

公章


附件2

江西省长期从教荣誉证书申报人员信息汇总表

设区市/省直管县(市)教育局/学校(盖章)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姓 名

所在学校(院系)

性别

身份证号

出生

年月

参加工作时间

任教

年限

职称

职务

证书编号

联系电话

注:1.本表请用Excel制作填报;2.工作单位要写全称(与单位公章一致)

附件 3

江西省长期从教荣誉证书颁发工作负责人信息统计表

市(县)( 盖章 填表人: 手机:

市(县、区)教育局

负责人姓名

处(科)室

办公电话

手机号码

邮寄地址

寄送数量

注:1.本表请用 Excel 制作填报;2.工作单位要写全称(与单位公章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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