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对学院学术报告厅的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一、 学术报告厅是学院学术交流及学术活动的专用场地。
二、下列活动可以使用报告厅:
1、学院及各部门主办的学术活动和其它报告会。
2、学院重大活动。
3、各学院或者部门组织的重要活动。
三、除以上活动外,其它任何活动不得使用学术报告厅。本着“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活动主办部门必须对活动期间学术报告厅的安全、卫生、设备使用及设施保管等承担责任。
四、使用者必须爱护厅内的一切实施,不得在桌椅上乱刻乱画,不得在厅内吸烟,不得在报告厅内吃零食,乱扔纸屑,不得任意搬动厅内的桌椅。
五、使用学术报告厅的部门应指定专人,按照正常操作流程操作学术报告厅内的电器设备,如因操作不当造成电器设备损坏,使用部门应承担赔偿责任。
六、使用完学术报告厅后,应关闭电源,关好门,以确保学术报告厅的安全。
七、凡需使用学术报告厅的部门,请提前三天与图书馆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