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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江西应用技术职业学院第三届“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暨全省大赛选拔赛的通知
2017-06-05 10:35  


关于举办江西应用技术职业学院第三届“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暨全省大赛选拔赛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

  为充分激发我校学生创新创业热情,进一步锻炼和培养学生的创新创业能力,根据省教育厅《关于举办第三届江西省“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暨全国大赛选拔赛通知》(赣教高字〔2017〕14号)的精神,学校决定组织我校大学生积极参加第三届江西省“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暨全国大赛选拔赛,并组织开展校内赛评审。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赛主题

  搏击“互联网+”新时代 壮大创新创业生力军

  二、大赛目的与任务

  旨在深化高等教育综合改革,激发大学生的创造力,培养造就“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生力军;推动赛事成果转化和产学研用紧密结合,促进“互联网+”新业态形成,服务经济提质增效升级;以创新引领创业、创业带动就业,推动高校毕业生更高质量创业就业。

  重在把大赛作为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重要抓手,引导学院主动服务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积极开展教学改革探索,把创新创业教育融入人才培养,切实提高高校学生的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创新创业能力。

  三、组织机构

  大赛设立组织委员会(简称大赛组委会),由副校长陈传胜担任主任,教务处、职业技能培训鉴定中心、招就处、学工部、团委等部门负责人和各二级学院院长作为成员,教务处、技能中心负责大赛的组织实施。

  大赛组委会聘请党政办主任宋东东、高科处处长刘旺生担任大赛顾问,指导参赛项目计划书写作和1分钟视频的制作。

  四、赛程安排

  1.动员发动:要在毕业生、在校生和相关企业中认真做好宣传动员和组织参赛工作,鼓励教师将科技成果产业化,带领学生创新创业,积极组织学生创新创业团队参赛。各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宣传发动,精心组织。各学院院长是本院的第一负责人,要指定专人,负责向参赛学生提供必要的辅导和技术支持,指导、帮助学生按要求履行申报手续。

2.网上报名:学院集中组织参赛团队通过登录江西省大学生创新创业网(http://cy.jxjob.net/cy/)“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http://cy.ncss.org.cn)进行报名。

3.校赛报名:各二级学院积极推荐优秀作品参加校赛。各学院要指定专人负责,于6月19日前将优秀推荐作品《项目计划书》、PPT电子版及汇总表发送至教务处邮箱。

  4.校内赛:校赛采用现场答辩与文本评审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暂定于6月28日-29日举行。7月集中培训及省赛推送。

  5.省级比赛:8月1日-7日举行省级复赛;9月11日-13日举行省级决赛。

  6.全国总决赛:10月在西安电子科技大学举行。

  五、参赛项目要求

  参赛项目要求能够将移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物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与经济社会各领域紧密结合,培育基于互联网新时代的新产品、新服务、新业态、新模式;发挥互联网在促进产业升级以及信息化和工业化深度融合中的作用,促进制造业、农业、能源、环保等产业转型升级;发挥互联网在社会服务中的作用,创新网络化服务模式,促进互联网与教育、医疗、交通、金融、消费生活等深度融合。参赛项目主要包括以下类型:

  1.“互联网+”现代农业,包括农林牧渔等;

  2.“互联网+”制造业,包括智能硬件、先进制造、工业自动化、生物医药、节能环保、新材料、军工等;

  3.“互联网+”信息技术服务,包括工具软件、社交网络、媒体门户、企业服务等;

  4.“互联网+”文化创意服务,包括广播影视、设计服务、文化艺术、旅游休闲、艺术品交易、广告会展、动漫娱乐、体育竞技等;

  5.“互联网+”商务服务,包括电子商务、消费生活、金融、财经法务、房产家居、高效物流等;

  6.“互联网+”公共服务,包括教育培训、医疗健康、交通、人力资源服务等;

  7.“互联网+”公益创业,以社会价值为导向的非盈利性创业。

  参赛项目须真实、健康、合法,无任何不良信息,项目立意应弘扬正能量,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参赛项目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所涉及的发明创造、专利技术、资源等必须拥有清晰合法的知识产权或物权;抄袭、盗用、提供虚假材料或违反相关法律法规一经发现即刻丧失参赛相关权利并自负一切法律责任。

  参赛项目涉及他人知识产权的,报名时需提交完整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所有人书面授权许可书、专利证书等;已完成工商登记注册的创业项目,报名时需提交单位概况、法定代表人情况、股权结构、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等相关证明材料。

  六、参赛对象

  根据参赛项目所处的创业阶段、已获投资情况和项目特点,大赛分为创意组、初创组、成长组和就业型创业组。具体参赛条件如下:

  1.创意组

  参赛项目具有较好的创意和较为成型的产品原型或服务模式,在2017年5月31日前尚未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参赛申报人须为团队负责人,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

  2.初创组

  参赛项目工商登记注册未满3年(2014年3月1日后注册),且获机构或个人股权投资不超过1轮次。参赛申报人须为初创企业法人代表,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2之后毕业的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企业法人在2017年3月6日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3.成长组

  参赛项目工商登记注册3年以上(2014年3月1日前注册);或工商登记注册未满3年(2014年3月1日后注册),且获机构或个人股权投资2轮次以上(含2轮次)。参赛申报人须为企业法人代表,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2年之后毕业的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企业法人在2017年3月6日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4.就业型创业组

  若参赛项目在2017年5月31日前尚未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参赛申报人须为团队负责人,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若参赛项目在2017年5月31日前已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参赛申报人须为企业法人代表,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2年之后毕业的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企业法人在2017年3月6日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本项目有效提升大学生就业数量与就业质量,主要面向高职高专院校的创新创业项目,其他高校也可申报本组。)

  初创组、成长组和就业型创业组中已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参赛项目的股权结构中,参赛成员合计不得少于1/3。对于高校科技成果转化的项目,允许将拥有科研成果的老师的股权合并计算,合并计算的股权不得少于50%(其中参赛成员合计不得少于15%)。

以团队为单位报名参赛。允许跨校组建团队。每个团队的参赛成员不少于3人,不多于5人,须为项目的实际成员。每个项目可以填报指导老师1~2人。参赛团队所报参赛创业项目,须为本团队策划或经营的项目,不可借用他人项目参赛。

七、比赛规则

  1.评审赛制

  现场展示及答辩中,参赛团队进行创新创业项目展示并回答评委提问,每个项目答辩时间不超过8分钟,回答问题3分钟。项目展示内容主要包括产品/服务介绍、市场分析及定位、商业模式、营销策略、财务分析、风险控制、团队介绍等。可进行产品实物展示。展示及答辩过程中,语言表达简明扼要,条理清晰。

  我校将按照教育厅下发的名额,选送校级竞赛优秀作品参加省赛。

  2.材料提交及要求

  参赛材料为《项目计划书》、项目展示及答辩的PPT文件。初创、成长、就业组和已注册企业的创意组参赛团队还需提交组织机构代码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及其他佐证材料(专利、著作、政府批文、鉴定材料等)。

  二级学院将学院优秀作品汇总表纸质稿盖章交教务处205办公室,各项目按以上参赛材料整理打包,于6月19日前以电子版形式提交教务处邮箱。

八、大赛奖励

本次大赛设一、二、三等奖若干,学校对获得奖励的项目团队颁发奖金和荣誉证书,优秀项目将推荐参加省级复赛,对取得省级以上奖励的项目团队将另行奖励,奖励标准按照学校有关办法执行。同时设置优秀组织奖,二级学院组织和获奖情况将纳入年度教学工作考核。  

 

校赛QQ工作群:594542452

                                                    江西应用技术职业学院教务处

                                            2017年6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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