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竞赛日期和地点:
2010年5月在安徽省合肥市举行,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二、竞赛项目:
(一)男子难度、女子难度
(二)男子速度、女子速度
(三)男子攀石、女子攀石
三、参赛单位:
(一)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解放军、行业体协可以组队参赛。
(二)如代表团未组队,地市协会或俱乐部等可以组一支队参赛。
四、运动员资格:
(一)经有资质的医务部门检查证明身体健康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必须是中国登山协会注册的运动员(在注册有效期内)。
(三)运动员交流须经双方单位达成协议,并经国家体育总局登山运动管理中心批准。
(四)国家体育总局登山运动管理中心将对运动员资格进行审核,并于2010年2月15日前,在中国登山协会网站www.cmasports.cn上进行公示,为期1周。
五、参加办法:
每队各小项限报3人,运动员可兼项;可报领队或教练1人。
六、竞赛办法:
(一)执行《国际攀岩联合会竞赛规则》。
(二)比赛场地、岩壁及技术装备由承办单位提供,安全带、攀岩鞋等个人装备自备。
(三)难度赛分预、复、决赛。预赛前26名进复赛,复赛前8名进决赛。
(四)速度赛分预、决赛。预赛为排名赛,前16名进决赛,决赛为淘汰赛。
(五)攀石赛分预、复、决赛。预赛前20名进复赛,复赛前6名进决赛。
(六)各项目如前三名成绩相同,将举行超霸赛决出名次。
七、裁判和仲裁:
国家体育总局选派裁判员、仲裁委员、定线员,承办单位选派辅助裁判员。
八、录取名次与奖励:
(一)各项目录取前6名,给予奖励。参加比赛的人数不足6人的项目,只进行表演,不录取名次。
(二)设“体育道德风尚奖”,评选办法另定。
九、报名和报到:
(一)各参赛单位须于2010年1月31日前将参赛报名表(附件)一式三份分别报国家体育总局群众体育司、国家体育总局登山运动管理中心(北京市崇文区体育馆路9号,邮编:100763,联系人:段大成,电话:010-67144857)和第四届全国体育大会组委会竞赛部(地址:合肥市阜南路40号富康大厦B区五楼508室,邮编:230001,联系人:葛伟,电话:0551-2650872,邮箱:hfsth@126.com)。
(二)报到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十、反兴奋剂工作:
比赛期间将开展反兴奋剂宣传教育,进行兴奋剂检查,有关事宜另行通知。
十一、其它:
(一)运动队在赛区的食宿费用按组委会统一标准自理,竞赛组织费等由组委会负责。
(二)运动队冠名及着装广告等要求按国家体育总局规定执行,具体内容另行通知。
十二、未尽事宜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