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了帮助“家庭及就业困难”的“双困”毕业生,省就业办将建立“双困”毕业生信息库,以便按国家政策给予适当的扶持,为他们提供就业推荐等服务。请各学院根据《“双困”毕业生就业援助工作实施办法》(赣应职院发[2011]79号),组织“双困”毕业生进行申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每个学院必须有一名以上待帮扶的“双困”专科毕业生(人数分配指标详见附件)。
2.请学院按要求进行摸底调查、统计汇总信息, 10月30日前将《2019届**分院“双困”毕业生汇总表》发至招就处邮箱(jxyyzjc@126.com),并把签字盖章后的《汇总表》、《“双困”毕业生就业援助申请表(学院签字盖章)》、申报者材料的复印件等纸质稿交招就处。联系人:黄爱香 联系电话8326576。
3.对“双困”毕业生进行的就业援助(一次个体咨询、一次技能培训、一次补贴、建立帮扶台账、指定教师“一对一”帮扶),所有帮扶记录需纸质存档,评估备查。
4.“双困”毕业生的认定依据:
(1)享受农村或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子女;
(2)孤残学生、烈士子女或优抚家庭子女等无直接经济来源者;
(3)单亲家庭、父母年事已高、患病丧失劳动能力,或父母有一方已下岗,家庭无固定经济来源者;
(4)父母双方或一方有残疾,家庭无固定经济来源,基本生活难以维持的;
(5)学生家庭或本人突遭不幸(如家庭遭遇自然灾害,学生本人突发疾病或意外事故),超越家庭经济承受能力的;
(6)零就业家庭,“4050”人员家庭子女;
(7)学生自身身体残疾或有其他特别困难情形者。
符合以上情况,需要帮助就业的应届高校毕业生。
附件:
1.“双困”毕业生就业援助申请表
2.各学院2019届“双困”毕业生名额分配表
3.2019届分院“双困”毕业生信息汇总表
4.“双困”毕业生就业援助工作实施办法
招生就业处
2018年10月10日